强制执行阶段会产生哪些费用,这些费用由谁承担?
案件胜诉后,债务人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判决的内容的,申请人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那么,强制执行过程中会产生哪些费用,这些费用又由谁承担呢?鉴于此,笔者就执行阶段可能会产生的费用以及承担主体进行如下归纳总结,以供读者参考。
一、执行费
部分读者可能有因案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经历,在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时,法院未向其收取执行费,由此认为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不收取执行费。实则不然,执行费是法院案件受理费的一部分,根据法律规定是需要收取的,但是由于执行费一般情况下是被执行人负担,所以申请执行期间是不需要申请人预缴,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直接会直接从被执行人账户中予以扣划,或者在执行到款项时,现扣除执行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剩余部分再发放给申请人。当然,如果双方在执行阶段达成执行和解,执行费的缴纳可以由双方进行约定。
关于执行费的收取标准,根据法律规定,执行费的多少根据申请执行标的额的大小按比例收取,具体规定如下:
标的额在10,000元以下的,按50元缴纳;
标的额在1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按2.5%缴纳;
标的额在5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按1.5%缴纳;
标的额在500,000元至5,000,000元的部分,按1%缴纳;
标的额在5,000,000元至10,000,000元的部分,按0.5%缴纳;
标的额超过10,000,000元的部分,按0.1%缴纳。
二、评估费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的方式有当事人议价、定向询价、网络询价以及委托评估共计四种方式。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资产可以处置,且不能通过议价、询价方式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的,法院就会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财产进行评估,以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在此过程中,第三方评估机构就会收取评估费,且每个评估机构收费的具体标准可能不同。司法实践中,司法实践中,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申请人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时由于被执行人无其他财产,评估机构又要先收取评估费才能出具评估报告,所以法院为了顺利推进执行程序,一般会通知申请人垫付评估费,后续再从财产的处置款里返还给申请执行人。
三、拍卖费
法院要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资产进行司法拍卖,需要委托拍卖机构拍卖,由此会产生拍卖费。该费用不需要申请执行人垫付,而是拍卖机构在后续的拍卖价款中扣减;拍卖未成交或者非因拍卖机构的原因撤回拍卖委托的,拍卖机构为本次拍卖已经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当由被执行人负担。关于拍卖费的具体收取标准,根据《拍卖、变卖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1%;超过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0.5%。
四、执行悬赏公告费
说到悬赏公告费,就不得不提执行悬赏公告制度。执行公告悬赏是法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书面申请,向社会发布悬赏公告,举报人提供执行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的,按照一定标准给予举报人赏金的执行措施。根据《执行财产调查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
关于执行悬赏公告费的收费标准,根据发布平台的不同,收费标准不一致。根据人民法院公告网公布的费用标准收取,一般情况下,执行文书的费用为300元一份。如果申请执行人需要在其他媒体平台发布,则发布费用需要根据具体平台进行计算。公告费用由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预交,如果不预交,则视为撤销执行悬赏申请。
五、执行悬赏金
根据《执行财产调查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查找可供执行财产的,应当提交书面申请,且申请书中应当载明包括悬赏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等明确具体内容。关于悬赏金的具体金额,根据查找行踪或财产线索的可期待利益、重要性及查找难度等因素自行确定。例如,有的可能按“举报财产处理额”为基数,比例不低于5%,不高于30%;如果是举报被执行人的下落且据此为人民法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可能每抓到1名“老赖”,奖励500元至1000元不等。
六、执行审计费
如果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对被执行人进行“执行审计”,那么审计费则需要由申请执行人预交。如果审计结果是被执行人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有隐匿转移财产情况等的,则由被执行人承担审计费,如果审计结果是被执行人没有上述情况,则由申请执行人承担审计费。
七、税费
当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通过评估拍卖变现时,法院就会询问申请人是否愿意以物抵债。如,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属于不动产,且在无法变现时申请人愿意以物抵债的,此时申请执行人相当于买受人,应当承担买受人应承担的税费,而被执行人相当于出卖人,承担出卖人应当承担的税费。当然,如果双方对税费的承担有约定且愿意按照约定履行的,则按照双方约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