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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法新规下,如何撬动“沉睡”的行政权力?
在明动态 2025-07-03 点赞 0 浏览 370
当一纸合规的申请石沉大海,当法定的职责遭遇推诿拖延,公民的合法权益便被悬置在权力的真空地带。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这种隐形的权力异化,正悄然侵蚀着法治的根基。2023年9月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并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新法以空前的力度,为撬动“沉睡”的行政权力提供了制度性杠杆。1、行政不作为:隐形的权力之殇何谓行政不作为?
违约责任是什么?承担方式有哪5种?全面解析助你维权
在明动态 2025-07-02 点赞 0 浏览 500
当一份合同签署后,一方未能履行其义务,违约责任便随之产生。什么是违约责任?简单来说,就是合同当事人因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依法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这本质上是一种财产责任,核心目的在于弥补守约方的经济损失,并促使合同目的实现。很多人容易混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例如在房地产开发商延期交房纠纷中,购房者有时误认为开发商“道歉”即可了事。实则不然,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是侵犯人身权(如名誉权
屋评估机构是否需要被征收人同意?
在明普法 2025-07-01 点赞 0 浏览 631
屋评估机构需要被征收人同意。(1)房屋评估机构是由被征收人确定的。被征收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先行协商,如果能够达成一致意见,且选择的评估机构符合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要求的,应当由被征收人选定的评估机构实施评估。(2)如果被征收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房屋评估机构或者对于房屋评估机构的确定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应当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如进行投票、抽签等。房屋评估机构的确定的过程具体可以由
被征收人是否有权要求公开房屋评估报告?
在明讲政策 2025-07-01 点赞 0 浏览 386
被征收人有权要求公开房屋评估报告。评估环节事实上是和许多信息的公开、公示相伴相生,被征收人要注意对这些细节的把握,不要一味坐等评估报告的送达,而忽视了对其他程序的救济。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政府信息公开“答非所问”,究竟该由谁来证明?
在明动态 2025-07-01 点赞 0 浏览 463
当市民王先生向住建局申请调阅自家小区的消防验收图纸,收到的却是隔壁小区的绿化规划图时,一场关于“谁该证明信息错了”的拉锯战就此展开。这种“答非所问”的困境,直指政府信息公开中的核心法律命题——当申请内容与答复内容出现错位,举证责任的天平应向哪方倾斜?1、起点责任:申请人的“精准描述义务”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九条,申请人需履行三项基本义务:身份要素:提供姓名/名称、有效联系方式;内容要素:
不认可评估报告应该怎么办?
在明普法 2025-06-30 点赞 0 浏览 545
以主张评估程序存在不合法的情况,要求另择其他评估机构重新评估。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的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而现实中,大多数评估机构的选定都是征收方单方面确定,这违反了《征补条例》规定的程序。因此,如果评估机构的选定没有经过被征收人协
行政诉讼中,什么行为会构成“滥诉”被驳回起诉?
在明动态 2025-06-30 点赞 0 浏览 365
当立案登记制打通了民告官的司法通道,一种新型的司法困境也随之浮现:面对海量涌入的行政诉讼,法院如何区分正当维权与恶意消耗司法资源的滥诉行为?当“权利意识”遭遇“司法承载力”的天花板,法律该如何在保障诉权与维护司法秩序之间寻求精妙的平衡?立案登记制:双刃剑下的司法新格局自立案登记制改革与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立案难”这一顽疾得到根本性扭转。法院对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案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极
市场评估价与房屋市场价是一回事吗?
在明讲政策 2025-06-27 点赞 0 浏览 414
场评估价属于市场价值,但在实际评估中,市场评估价与市场价值又不完全一致。评估价是指由专业的评估机构根据房屋的各项因素进行评估所得出的价格,这个价格可能会受到评估机构的专业水平、评估方法等因素的影响,和市场价可能会有所不同。市场价则是指房屋在市场上交易的价格,这个价格受到房屋的实际价值、市场供求关系、竞争状况等因素的影响。
诉前财产保全:为何48小时的紧急救济常吃“闭门羹”?
在明动态 2025-06-27 点赞 0 浏览 344
深夜的法院立案大厅,律师盯着手表指针滑向23:00,手里攥着刚备齐的诉前财产保全材料。三小时前,律师发现被告正在连夜转移名下三套房产,而此刻立案法官的回应让律师如坠冰窟:“无法证明情况紧急,请走诉讼保全程序。”三天后,当被告账户彻底清零的银行流水摆在眼前,那个未获准许的保全申请,已从法律文书变成一纸空文。这样的场景在全国法院日复一日上演。据某中部省会中级法院统计,2024年诉前财产保全申请通过率不
征收部门单方面委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的 评估报告,具有法律效力吗?
在明普法 2025-06-26 点赞 0 浏览 435
实践中经常会遇到,被征收人对地上物评估结果不满意,认为远远低于市场价值,想要自行委托评估公司重新评估。此外还经常出现,土地可能被强制清表,但征收方又没有委托评估公司进行评估,被征收人为了确定其地上物的价值,想要自行委托评估公司进行评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评估报告》是被征收人自行委托评估公司作出的评估结果,且评估公司是根据被征收人提供的数据进行评估确定的损失,那么,该《评估报告》在损失确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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