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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代人居住的土地,遇到征收竟成了违法占地?

309 观看 2025-01-07

  认定为违建一定会被拆么?换句话说,《违法建筑认定书》具有强制拆除房屋的行政强制效力么?一些本可以不必拆除的房屋,因为执法人员的“法盲”行为,惨遭拆除。这不仅让房主怨声载道,事后的追责赔偿也让执法人员头疼不已,最终落得个“双输”的局面。

  那么,违法建筑真的非拆不可吗?在动工之前,我们又该遵循哪些程序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一起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陈丽芳律师团队黎光律师办理的强拆违法案件。

  案情:几代人居住的土地,遇到征收竟成了违法占地

  村里一处宅基地,二十几平方,是原告老张唯一的庇护所,1984年之前老张就住在这里,是个妥妥的原住民,2003年因一场火灾被烧毁后改建成了油毡房,2013年因台风原因又重新修建了一番,直至遇到此次征收,在这之前没有任何执法部门告知其房屋为违建,需要整改,怎么一遇到征收,就成了违建呢?

  加之未见到任何征收文件,面对征收方不太慷慨的补偿条件,老张果断拒绝!结果,一次大胆换来终身沉默...

  2023年5月22日被送达了《违法建筑认定书》,6月8日征收方就来“抄了家”,老张当即表示,“必须要求他们给我恢复原状!”

  对症下药,才能药到病除,首先,我们得弄明白对方为何如此理直气壮的来拆我们的房屋...

  总结了一下,征收方提出以下两个理由:

  第一,我们履行了严格的调查程序,没有原告个人建房审批记录。经过核对1992年航拍图、2012年至2021年天地图,以及向有关部门问询了是否有个人建房审批记录、测绘,询问过当事人情况,听取了原告陈述申辩后,我们才对原告于2021年至2022年间擅自建造的房屋做出违建定论!

  第二,涉案房屋所占土地,虽规划用途是农村居民点用地,但是原告建设房屋没有办理任何合法审批手续,系未经审批自进行建设的。没有取得规划许可,属于依法应当拆除的违建!

  被告的答辩逻辑相当混乱,基本没有对老张的房屋建设历史作区分处理,我们一段一段梳理:

  (一)老张于1984年无手续初建的房屋是否属于违建?

  我们知道,有关建设需要办理规划许可,符合规划的法律规定首次出现在1986年《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农村居民住宅建设,乡(镇)村企业建设,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乡(镇)村建设规划进行。

  如果老张的房屋建设于1984年之前,那么起码可以说明老张的房屋初次建设时不存在违法事由,因为法不溯及既往,1986年的法律规定,不能约束1984年之前的行为。

  (二)那么之后老张因火灾、台风原因无手续修缮、重建形成的房屋是否属于违建呢?

  目前来看,笔者查询了《城乡规划法》等多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未有明确表示灾后无手续原址重建形成的建筑属于违建,但并非说明灾后重建可以无手续不报批,有些地方规定可以“先建后批”,也有部分地方明确规定灾后不准自行原址重建,例如我们的首都(《灾后恢复重建法律指引》)。

  另外,根据应急管理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工作规范》,可以看出某府对于灾后重建救助工作有明确的指导和规范,旨在帮助受灾群众及时恢复重建和修缮倒损房屋,解决基本住房问题,重点放在了灾后重建补助资金如何发放、使用,未提及灾后无手续重建的问题...

  只有《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而征收方一没拿出来老张房屋系在2021年到2022年修建的证据,也没拿出来反驳老张房屋建于1984年之前的证据,房屋建于2021-2022张口就来?

  除此之外,违建无非违法占地、违反规划,征收方却引用《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三款违法占地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证明老张的房屋属于未取得规划许可手续的违反规划,法条混用,逻辑非常混乱,律师真的无力吐槽!

  (三)即使是违建,就应当一律“死刑”么?

  即便是违建,可征收方同时也在违建认定书中承认了“申请人的行为虽然符合规划...”,既然用地符合规划,只是欠缺用地建房手续,那么应当依法属于可以采取改正措施的建筑吧,缺什么手续补办手续就行了,你直接强拆,是否有“矫枉过正”之嫌呢?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四)征收过程中,咱就该补偿补偿吧,拆违促拆迁那一套早就被PASS了!

  征收过程中半路将被征收的房屋认定成违建,你什么心思,有点“司马昭之心”了吧?

  最高院早已在2018年时就发布过一则权威案例,表明:“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对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没有建设审批手续和产权证照的房屋,行政机关应当在征收之前依法予以甄别,作出处理,不能简单将无证房屋一律认定为违法建筑,不予征收补偿;违法拆除因历史形成的无证房屋造成损失的,也不能简单以无证房屋即为违法建筑为由,不予行政赔偿。”

  在明律师有话说

  在明律师关注到最近因极端天气,很多地方都出现了洪涝灾害,因自然灾害导致的房屋倒塌,大伙别吭哧吭哧自己扛下全部损失,你是可以领取灾后重建补助资金的(《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工作规范》),具体流程大致包括自主申请,村集体评议,公示受灾家庭、上报评议结果等,做完这些,就等补助金下发,注意,获得补助资金的一大前提是您得自主申请!不主动申请,补助资金是到不了你家的,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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