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地块上还有建筑物,施工方就能进场施工了?
“现场施工条件规定只要房屋征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即可,无需全部完成。案涉道路工程近3公里,核发施工许可证时大部分征拆已完成,且施工与征收同步推进,案涉建筑物对施工许可证和施工推进影响极小...”
征收过程中,施工方何时才可以进场施工?施工许可证的核发合法与否?涉案土地上仍有建筑物未拆除时就进场施工是否违法?如果您也有此疑问,就一起来看看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杨念平律师团队的杨念平律师、徐慧芳律师和袁海超律师、一起办理的这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案件给出了什么答案吧!
【案情:未签订补偿协议,开发商已手持施工许可进场施工】
2001年与经济合作社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约定承包至2049年,A电线制造公司包下涉案地块用于工厂建设,2004年,经登记备案后,便在案涉土地上注册经营,并投资有厂房及设备。然而,上述厂房却于2010年因园区道路完善工程项目被征收,A公司因补偿标准不合理等原因未达成一致,暂未签订补偿协议。然而,开发商却没有耐心再等下去了...
2023年1月起,开发商开始组织人员进入涉案场地,组织开展施工,A公司因施工造成厂区建筑、道路及设备被淹,合法财产及人身安全均遭到侵害,正常生产经营被迫中断,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在律师帮助下,为了解施工道路项目信息,A公司于2023年10月向区城乡和建设局申请了政府信息公开,根据信息公开答复内容可知,区住建局于2022年6月15日径自为开发商在A公司厂区所在土地上办理了涉案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批准开发商在未经合法征收补偿安置的土地上开展施工。
律师充分了解案情后认为,这种情况下,施工许可证的颁发有违法律法规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律师认为,原告所租赁土地及其地上物并未经法定征收程序依法实施征收和补偿,尚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其项目用地审批手续及拆迁/征收进度不符合施工要求,该项目尚不具备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条件,故被告所作批准施工许可证行为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诉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违法,且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应予撤销。并据此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征收进度是否符合施工要求?】
区住建局答辩称其核发涉案施工许可证完全符合相关规定,相关材料齐全,且案涉的施工许可证核发后,已经同时通过网络网站进行对外公示,案涉的施工行为在公示期间就已经实施了。原告应该清楚案涉的施工许可证以及施工情况,但是原告自2024年才提起本案的诉讼,已经超出了法定的起诉期限,应依法驳回起诉。
而被告答辩的第二点尤为重要,引发本案争议焦点!被告区住建局认为根据《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于现场施工条件的规定是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这并没有要求完成全部的房屋征收工作,只要房屋征收工作符合施工进度要求即可。案涉的工程属于道路工程,全长将近3公里,在核发案涉施工许可证时,除案涉的建筑物以外,其他所有的征拆均已经完成;且施工是一个持续性的行为,在施工过程中,相关的征收行为同步推进,正常情况下可以完成施工任务;案涉的建筑物只是施工许可证的施工范围的极小一部分,并不影响到整个施工许可证的合法以及施工推进。
对于是否超出法定起诉期限,律师认为并未超出。“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涉案施工许可证虽然存在网络公示的情况,但该公示不构成原告知悉施工许可行为内容的充分理据,在被告无充分证据证实原告知道行政行为内容时间的情况下,其关于原告起诉超过法定期限的主张缺乏充分事实根据。
而对于目前征收进度是否符合申领施工许可证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应当满足施工场地基本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房屋征收进度亦应当符合施工要求,根据查明的事实,涉案施工许可证需占用原告部分厂房施工,相应厂房所在地块虽已被纳入征收范围,但相应建筑并未被依法拆除,即涉及原告厂区部分的施工场地不具备施工条件,该部分道路至今已开展施工建设,在此情形下,被告未充分核查房屋征收进度径行向两第三人核发涵盖原告厂区建筑的涉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其核发该施工许可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意见,确认被告核发施工许可证违法!至此,A公司合法权益得到了初步维护。
【在明律师有话说】
判断征收进度是否满足施工要求,最关键的标准在于是否已经为涉案地块上的被征收人提供了合理的安置补偿,并且是否依法对被征收人的房屋进行了拆除。如果这些基本要求未能得到满足,那么征收进度就无法符合施工要求,相应地,也无法满足施工许可证的发放条件。(文/李宗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