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人过度执法,打着”退林还耕”的名义随意侵占老百姓的合法财产
最近退林还耕的案件层出不穷,但是总有人过度执法,打着”退林还耕”的名义,随意侵占老百姓的合法财产,不过最高院也出台了相关规定和解释,过度执法随意破坏老百姓的林地达到一定数量的可是要受到刑事责任的,那么下面在明网来跟大家聊一聊。
律师解读
1.首先要了解退林还耕的来源
其实最早的时候是大家都耳熟能详的“退耕还林”,完整的概念是退耕还林还草,这是我国当时一项重大决策,以达到粮食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双赢为目的,并且经过近十年的努力,目前,符合国务院批准的退耕地类条件、农民具备退耕意愿、部门可达成一致的地块,已经基本建设完毕,可以说退耕还林还草政策的实施取得了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巨大成就。
2.是整改复耕而不是退林还耕
据调查发现,“退林还耕”这一表述,主要是一些自媒体对“种树改种粮”现象的泛指,是一种简单化、概括性的“媒介语言”,而不是定义严谨、按法定程序出台的政策概念。实践当中,部分基层政府为了便于宣传理解,从而简单草率地引用了这一说法,使得这不严谨的概念传播开来。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介绍,网友所传的“种树改种粮”的所谓“退林还耕”,实际上就是对违规占用耕地种树造林的土地恢复种粮,即“违规占用耕地整改复耕”,“整改复耕”是比“退林还耕”更准确更科学的概念。
3.”整改复耕”严禁一刀切
整改复耕要区分情况、分类施策,坚决止住新增、稳妥处置存量。对于存量问题的解决不能急于求成,不能简单化,搞一刀切,弄得鸡飞狗跳、怨声载道。一切都要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耕地恢复潜力、农民意愿等因素,合理安排年度耕地恢复计划,有计划、有目标、有节奏地将耕地找补回来,不能不顾实际,强行下任务、压指标,倒逼基层简单化开展工作。特别是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一律不得采取强制手段,严禁不顾果树处于盛果期、林木处于成林期、鱼塘处于收获季等客观实际,强行拔苗砍树、填坑平塘。
4.过度执法乱砍农民的林地会构成刑事责任
退林还耕、土地复耕,不能乱来,尤其是乱砍农民果树、林木,一刀切推平花卉大棚、药材种植园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就明确规定了滥伐农民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可不是开玩笑,土地复耕不能侵害农民的财产权益,尤其是南方的大片种植园,那可是农民朋友多年的心血,要砍要迁必须合理补偿,否则必将起诉追责。
总之,“退林还耕”不是国家政策,不能借”退林还耕”毁林造田、强挖果树。 就算是复耕复垦,也要和农民意愿达成一致,而且也是要给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