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协议可做借条打官司吗?
一、借款协议可做借条打官司吗
借款协议书可被视为具备功能性的借据合法用于诉讼活动中。证据涵盖多方面形式,其中借款协议书便是典型的书面文件类型之一。当事人可根据自身需求充分利用借款协议书,以明确借款事件的确切情况以及借款金额这两大关键要素。
此外,相关法律规定指出,所有证据在被采纳为确实可信的依据之前,都需经过严格的查证核实程序。因此,尽管借款协议书具有借据的性质,但仍需经过法庭的严谨审查与确认后,方能正式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借款协议可不可以不给对方
借款协议作为一份至关重要的文件,其目的在于明确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的权责关系,并对双方当事人具有严谨的法律约束力。如果您未能将借款协议交付给另一方,很有可能使对方在合法权益遭受侵犯时陷入举证艰难、维权无门的困境;同样地,这也会为您自身带来潜在风险,使得在日后发生任何纠纷问题时,面对证据不足或者条款不明晰等不利处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三、借款协议可以约定强制执行吗
关于借款协议是否能够确立强制执行条款,实际上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合同明确约定,倘若借款人未能履行其义务,作为出借人则有权直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此种约定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具有法律效力,对提升债权实现速度、降低诉讼成本与耗费的时间等方面都大有裨益。
然而,值得强调的是,该项约定的具体内容以及表现形式必须要严格遵循相关法定法规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借款协议书作为功能性借据,合法用于诉讼。它作为书面证据,明确借款事项及金额。然而,所有证据需经严格查证核实。借款协议书虽具借据性质,仍需法庭审查确认后生效。它是诉讼活动中重要的法律工具,为当事人提供明确、可靠的借款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