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律师
DETAILS
执业认证:11101201****2340
执业律所:深圳在明师事务所 / 督导律师
律师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建设工程纠纷
所在地区:北京市
陈晨律师的简历:
服务记录
18344 已服务人次
大兴区尾号1152,29分钟前分钟前提交了建设工程纠纷29分钟前
东城区尾号4471,11小时前分钟前提交了建设工程纠纷11小时前
顺义区尾号1470,4天前分钟前提交了建设工程纠纷4天前
石景山区尾号4775,3周前分钟前提交了建设工程纠纷3周前
东城区尾号3894,3周前分钟前提交了建设工程纠纷3周前
律师案例
14 条案例
律师文集
陈晨律师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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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单方担保另一方不知道欠款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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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单方担保另一方不知道欠款怎么办?
最新修订:2024-11-23
一、夫妻单方担保有效吗
在特定情形下,夫妻中任意一方所进行的单方面担保均具有法律效力。假如,某对夫妇中的一方以其个人名义为第三方提供担保,并且,作为担保对象的对方明确知晓或理应清楚地了解到,这份担保行为并非出于这对夫妇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目的,亦非基于他们二者之间的共同意愿,那么,这种情况下的担保便被视为个人债务,仅需由做出担保的那一方独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若作为担保对象的对方有充分的理由去相信,这份担保行为实际上是这对夫妇双方共同意愿的体现,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另一方配偶则可能需要承担起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单方担保另一方不知道欠款怎么办
在此类情形之下,若其中一位配偶未经其伴侣知晓与同意便为第三人提供了担保,那么这份担保产生的负债通常不会被视为夫妻间的共同债务。这是由于担保行为本身并不满足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必需,或者并未基于夫妻双方的共识和意愿。因此,对于该份担保债务,那位不知情的配偶无须承担共同偿还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夫妻单方担保另一方不知道欠款怎么处理
在婚姻家庭的范畴内,如若夫妻中的其中一方在没有得到另外一方知情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了担保业务,那么根据普遍认知与法律规定,此种情形所产生的担保债务通常并不被视为夫妻的共同债务。在此种状况下,对于债务偿还责任的承担,未曾知情的配偶一方是无须承担的。这主要是由于担保行为本身往往并不是出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需要,也非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和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在特定情境下,夫妻一方单方面担保具法律效力。若某方以个人名义为第三方担保,且对方知悉此担保非基于夫妻共同意愿或共同生活、经营目的,则此担保视为个人债务,仅由担保方独自承担法律责任。
陈晨律师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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媳妇和女婿是否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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媳妇和女婿是否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最新修订:2024-11-26
媳妇和女婿是否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在通常情况下,儿媳并未被规定有赡养公公婆婆的责任;
同样地,女婿也无需承担供奉岳父岳母的义务。
这是由于,法律仅要求成年人对其父母履行法定的赡养义务,若成年子女未能按期履行这一责任,导致父母生活陷入困境时,父母有权向司法机构提出诉求,请求子女支付赡养费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并无此项义务规定。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成年子女应对其父母承担起赡养、扶持以及保护等方面的责任与义务。若成年子女未履行上述义务,那么当其父母因年老体弱或经济状况不佳而无法自力更生的情况下,有权向成年子女提出支付赡养费用的请求。在这里,“子女”这一概念涵盖了所有形式的婚姻所生育的子女、非婚姻关系所生育的子女、收养的子女以及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陈晨律师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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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抚养权去哪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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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抚养权去哪里办?
最新修订:2024-11-26
一、变更抚养权去哪里办
变更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法律上是允许通过向司法机构提出诉讼申请的途径加以解决。两个监护人若能就此问题达成共识,签署变更抚养权的相关协议,那么可选择对该协议进行公证以确保其有效性。
然而,若无法达成共识或其中一方未能遵守协议约定,另一方便需向司法机关提交诉讼申请,请求变更抚养权。在诉讼审理过程中,司法机关将依据实际情况,例如双方的抚养能力、子女的个人意愿等多方面因素,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决定抚养权的最终归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二、变更抚养权纠纷管辖地在什么地方
关于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之司法管辖规定为被告所在地的当地法院。
然而,若被告居住地点与其经常居住地址并不一致时,将交由其长期居住之地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此案。
在此过程中,如遇下列特殊情形,则抚养权变更纠纷案件的诉讼管辖权将转移至原告诉求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
第一种情况,被告并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活;
其次,被告处于下落不明或已被宣告失踪的状态;
第三,被告受监禁管制;
最后,被告正遭受强制性教育措施。《刑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三、变更抚养权多长时间立案判决
关于变更抚养权争议事例的立案及其判决时间,其稳定性常常会被诸多客观因素所影响,包括特定的事例情境以及法院的工作负荷与效率等。一般而言,法院将在收到原告递交的诉状之日起计算七天之内,做出决定是否予以立案受理。自事例正式立上案号的那一刻起至最终的裁判宣告之前,采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事例,预期在三个月以内完成审判过程;而对于选用普通程序的事例,通常都能保证在六个月以内完成所有的审判环节。然而,若事例情况复杂且经过上级法院批准延长审理期间,那么这个时间进度预期就有可能要相应地延后。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影响判决时间的因素繁多,例如原被告双方提供证据的充分性、是否需要启动司法鉴定程序、法院本身的事例受理量等等。无可辩驳的是,无法给出一种绝对确切、齐整划一的时间预估,究竟何时才能尘埃落定,仍需依据各个受理法院的具体工作状况来确定。
子女抚养权变更可通过司法诉讼或协议解决。协议需双方共识并公证以确保有效。若协商未果或违约,可诉诸法律。法院将综合考虑抚养能力、子女意愿等因素,作出公正裁决,确定抚养权归属。
获得荣誉
2011年度石景山区律师行业先进个人
2011年度石景山区律师行业先进个人
2011年度石景山区律师行业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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