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转账记录的借款,多年后可以要回吗?
2016年4月1日,小王向同事小李借款3万元,由于同在一家公司上班,私交也比较好,所以小王与小李并约定还款时间也未要求小王出具借条,同日小李就将借款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了小王。后来小李因为工作调动,很多年也未和小王再取得联系。直到2022年8月份,小李又调回原单位,在一次聚会中小李和小王相遇,小李遂及向小王讨要借款,小王矢口否认,拒绝承认有此借款。2022年10月8日小李将小王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小王偿还借款3万元。
笔者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此案例中,小王以没有借据为由进行抗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口头形式符合合同订立的要件。借款人小王又以时间久远记不清楚为由否认借款,在小李提供了转账记录后,又辩称早已还钱,但是未能提供相应证据进行反驳,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由于此案发生在6年前,小王又以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中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权人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小李第一次请求小王履行债务的时间为2022年8月,起诉时间为2022年10月8日。远没有达到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这一规定。
综上所述,小王应该偿还小李借款3万元,如小李请求支付逾期利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逾期利息从本案起诉的2022年10月8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为止。
在民间借贷活动中,务必警惕潜在风险。在借款过程中,务必确保形成规范的借条、转账记录等债权凭证,并妥善保管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同样需要重视金钱往来的交易记录及其用途,并妥善保存相关证据。若认为某笔转款并非借贷行为,而是用于其他特定目的,则应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实这一点。
来源: 张雯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