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介入!成立联合专案组:大学生反击醉汉案5个核心问题必须查清
4月14日晚,济南市公安局对外表示,关于“大学生与醉汉冲突被刑拘”一案,已经提级办理,由多警种联合成立了专案组,并同步邀请检察院提前介入。
相信在如此高的关注度下,该案一定会办成铁案。
同时作为法律人,又发自内心地怕这种提级办案。怕的是经过提级办案后,该案真的像网友预料的那样,由故意伤害改为正当防卫。
这将是对法治的另一种伤害:难道类似案件都要提级后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吗?
因此,虽然我们同情男大学生,认为其正义行为不该受到刑罚,但同时在心里又非常希望当地基层公安机关认定男大学生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决定是能经得起审查的,是可靠的。
假如每次提级办案后,都认为基层公安机关的认定有误,能说明什么?
01 那么,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认定该男大学生“反击”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有哪些关键因素呢?
根据法律规定,正当防卫必须同时满足5项条件:起因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主观条件、限度条件。
其中前4项为定性条件,确定了正当防卫“正”的性质和前提条件;限度条件是定量条件,确定了正当防卫“当”的要求和合理限度。
第一,对于冲突的升级,双方是否都有责任?
正当防卫的认定,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形成原因和损害发生过程。
如果纯粹是一方反复挑衅,防卫人迫不得已而做出反击,只要不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都应认为是正当防卫;但是,如果事件双方对于冲突的升级都有责任,且存在互相斗气斗狠的性质,则很难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就本案而言,一开始是醉汉和女大学生之间的争吵,然后是3名男大学生和醉汉争吵。他们究竟吵了什么,是缓和了矛盾还是加剧了矛盾?是否存在互相挑衅、斗狠的行为?
第二,案发现场是什么情况?另外两名醉汉和男生的两名同学当时在干什么?保安是否在场?
正当防卫要考虑现场环境,一般来说,如果处于密闭空间孤立无援,或现场没人可以出手救援,此时被侵犯后可以认为人身安全受到严重、紧迫、现实的威胁,可以实施正当防卫。
否则,如果有同伴在场,或者可以向他人求救,足以控制局面的情况下,对其中一人实施防卫存在一定风险。
第三,男生是否有伤害醉汉的故意?
如果男生打了醉汉一拳后,在醉汉已经无力还手的情况下,其又继续打了一拳,很可能会被视为存在伤害对方的故意。因为其在场的同伴有2人,打出一拳醉汉无力反抗后,生命安全已经不存在紧迫性威胁。
第四,男生击打醉汉是否超出了必要限度?
目前没看到视频,尚不能确定男生父亲所说的“儿子被卡住脖子后快喘不过气了,这才打了对方两拳”是否属实。
假如属实,其在危急情况下做出何种反应都将被认为是正常的,但如果醉汉只是上前挑衅式地卡脖子,男生在并无生命危险的情况下反手还击了两拳,则有可能被认为超出了必要限度。
综合以上4点,该案中男大学生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确有疑惑之处。
当前,网友们在没看到视频,不清楚具体前因后果的情况下,一边倒地认为当地警方判错了,是出于朴素的正义感,更多的是基于“反击”,而不是基于“男大学生和醉汉发生冲突”的细节。
02 该案的可能结果。
该案是电影《第二十条》后,正当防卫迎来的首场大考,有可能影响公众对于正当防卫的认识,因此对于案件的处理一定会慎之又慎。
只要男大学生没有主动挑拨、挑衅的举动,其行为被认定为正当防卫的概率会更大一些。即便男大学生的反击行为存在一定过激,也不会被认定存在伤害的故意,从而认定不构成犯罪。
醉汉作为成年人,其明知道喝醉后身体控制能力下降,还主动攻击他人,最终摔倒发生意外,其自身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假如经调查,男大学生对于矛盾的激化负有责任,并存在故意挑衅、斗狠的言语或举动,最终引发双方斗殴,则很可能不会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最后,如果经过提级办案后,男大学生的行为果然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基层公安机关要承担什么责任?这一点也应该查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