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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征收,怎么样才能得到合理补偿?

39 观看 2024-11-28

  遇到集体土地征收时,大家都希望能够获得合理的补偿、满意的安置。许多农民朋友都会关注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去对比自家的情况算一算补偿数额。不过,就征收拆迁而言,每一个环节都不容忽略,因为每一个环节中都隐藏着我们的合法权利。如果被征收人没有行使好这些权利或是放弃了某项权利,就极易使补偿权益受损。所以,在明律师今天就要给广大农民朋友提个醒,在征收拆迁过程中,这个会你必须得开好……

  【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听证会必须开】

  实际生活中,我们容易忽略那些不带有“补偿”字眼的程序。例如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的听证。

  一些人认为,听证会是走形式,与自身关系不大,所以并不关心有关听证会的那些事。其实,召开听证会也是征收中至关重要的程序之一。它同样关系着被征地农民的受偿权益。而且,根据相关法规,农民朋友在征地依法获批前后,均可申请召开听证会。

  所以,在征收中,法律赋予被征地农民的每一项权利,都需要我们牢牢把握。农民朋友一定要争取召开听证会,并且开好听证会,充分行使提出意见、要求修改方案的权利。

  【听证会将在什么时间召开?】

  1.拟征土地告知阶段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进行拟征土地情况告知工作。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各种渠道,告知被征地农民拟征收土地用途;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补偿标准及安置途径;听证权利等事项。

  在这一阶段,农民朋友如果对补偿标准、征地补偿安置途径等事项有异议,就可以及时要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听证。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阶段

  在征地依法获批后,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负责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有关部门将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方案中应当具备这些内容: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和数量;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与支付方式;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方法、缴费比例和办法;农业人员安置具体途径;听证等救济途径。

  在这一阶段,农民朋友如果对补偿、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意见,应当在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

  另外,值得大家注意的是,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可以简化征地批后实施程序。

  征地报批前履行了告知、确认和听证程序并完成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确认以及补偿登记的,可在征地报批的同时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批准后,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可同步进行。

  在批后程序简化的背景下,大家不要将听证拖延到批后再去申请,而要首先把握批前的机会。

  【开听证会,应当注意这些事】

  1.依规定提出申请

  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召开听证会,仍将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中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

  所以,广大农民朋友应当依照《听证规定》的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申请中应当具备以下内容:(一)当事人的姓名、地址;(二)申请听证的具体事项;(三)申请听证的依据、理由。

  听证机构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如果当事人的申请材料不完备,应当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


  2.必须出具听证笔录

  根据《听证规定》,听证会记录员应将听证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听证笔录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并由听证员和记录员签名:

  (一)听证事项名称;

  (二)听证员和记录员的姓名、职务;

  (三)听证参加人的基本情况;

  (四)听证的时间、地点;

  (五)听证公开情况;

  (六)拟听证事项的理由、依据和有关材料;

  (七)当事人或者听证会代表的观点、理由和依据;

  (八)延期、中止或者终止的说明;

  (九)听证主持人对听证活动中有关事项的处理情况;

  (十)听证主持人认为的其他事项。

  听证笔录应当经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或者补正后当场签字或者盖章。参加听证的农民朋友要仔细核对笔录内容,就有异议的部分现场明确指出、要求补正。

  另外,自然资源部日前发布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规定在听证会结束后,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负责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有关部门,应当通过社区/村公示栏;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等渠道公开听证结果、听证相关材料、听证处理意见。

  需要指出的是,根据这一最新《指引》的内容,征地依法报批前后的两次听证权利都应当得到充分保障。实践中,一些地方因农民申请了批前的听证,就认为其在批后无权再申请听证,这是缺乏依据的。

  最后,在明拆迁律师要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在征收过程中,每一个程序、每一个环节、每一件事项都要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听证会是农民朋友就补偿、安置事宜反映意见,与征收方直接沟通交流的重要渠道。听证会产生的听证笔录、听证纪要等文书,也极有可能成为日后的有利证据。所以,补偿能否拿得顺心拿得好,开好听证会很重要。申请听证的权利不容肆意剥夺,实践中出现的村委会代签听证笔录,强迫村民签字放弃听证权,甚至伪造村民签字与手印等现象,均为严重违法行为。广大农民朋友要坚决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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