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以租代征”是否合法?5大危害,6种形式,农民别上当!
不管你承不承认,如今在我国各地农村,“以租代征”已成为一种普遍的违法形式。不少地方政府打着“以租代征好处多”的幌子将村民的农用地转为了建设用地,严重违背了国家耕地保护政策和农民的自身权益。
今天拆迁律师就让大家了解一下什么是“以租代征”?“以租代征”的具体形式有哪些,以及对农民有哪些危害?
1、什么是“以租代征”?是否合法?
“以租代征”是指通过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的行为。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属于土地违法行为。
2、农村土地“以租代征”常见的6种形式:
(1)用地单位或个人直接与村委会签订协议租赁土地;
(2)基层政府直接租赁农村集体土地;
(3)基层政府转租农村集体土地;
(4)基层政府作为土地租赁中介人促成租地行为;
(5)村自行出租自己的承包地;
(6)村委会租用农户的承包地搞非农建设。
3、农村土地“以租代征”后会对农民有什么危害?
(1)耕地上建厂对土地损害严重,恢复困难。
农田租出去后,工厂建厂会产生大量污水、会直接渗入地下,对农田会造成永久损害。
大家的土地即便拿回来了,但是由于前期进行了非农业建设,对现有的耕地肥力、质量以及周边环境多少都产生了一些影响;作为农民,还要经过长时间的休耕,帮助土壤恢复肥力。
(2)如果遇到政府严查会导致毁约,损失只能是农民自己承担。
很多通过以租代征方式取得农民土地的建设项目被紧急叫停,要求恢复耕地,损失往往是由出租土地的农民来承担,导致农民朋友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3)租金给的少,租地不如种地收益高,容易产生纠纷,还不受法律保护。
这几年,农村种地的各项税种都取消了,农民耕地基本无负担;而且,为了鼓励农民耕好地,国家还发放耕地补贴;再加上农民自己种地的每年庄稼收成,其实际收益要远高于租出去。而当农民要求提高租金时,一般企业不会提高,甚至有些租金都难于要回。
(4)假借签字私自征地,维权会很困难。
一些不良企业工厂与政府里的个别人员相互勾结,拿着农民同意租地的协议,谎称农民同意征地,并私自办下土地征用手续,这可能会成为失地农民,维权也无处说。
2024年开始,国家大力倡导“农村土地有偿回收”,将农民的耕地承包权收回,国家花钱把农民的地买回来;但是很多农民都因为土地租出去而没有办法享受到相关的政策红利,土地被套住了。
(5)“以租代征”的承包地村集体不予确权。
由于承包地“以租代征”属于违法行为,土地已经用于非农业建设,这样的地,村集体不会帮农民进行确权:
①担心上面发现,自己惹麻烦,毕竟涉及法律;
②农民拿了出租土地的钱,村集体也同意了,签了合同,怕上面发现问题,将土地强制收回,企业搬离,影响当地整体经济发展。
拆迁律师提醒广大农民朋友:以上所有土地相关政策的落实和推行都绕不开村、县、乡的干部,所以一旦落进他们的套路,只能等着吃亏。如果村里其他人家里的土地进行了确权,但你家没有,估计就是这个问题。
一张合同,一份协议,一签至少20年,大家最好还是睁大眼睛看清楚,做出理性判断,不要上当受骗。虽然大家可以对他们的行为通过法律途径申请仲裁,但是长路漫漫,作为农民,你又有多少时间、金钱去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