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诉促谈”出奇效,庭前半小时百万元款项到位闪电结案
“以诉促谈”出奇效,庭前半小时百万元款项到位闪电结案
近期,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傅启祥律师乘坐的高铁刚停靠在郑州东站就接到委托人赵先生打来的报喜电话,“傅律,村里要跟我们签协议打钱,这郑州中院诉省政府征地批复的庭审还来参加么?”
原计划第二天早上九点按正常计划开庭的傅启祥律师立马意识到距离委托人拿到满意补偿不远了。
考虑到安全,傅律师还是给委托人做了一个周全的建议,“18号正常参加庭审,以防事情有变”。18日上午八点半,刚走到法院门口的傅律师便接到委托人亲属的汇报短信,“钱已顺利汇到”。此时距离九点开庭只有不到半个小时。之后,委托人签协议、给法官递交撤诉申请,在短短一小时内一气呵成。
收到微信的一刹那,傅启祥律师明显感觉到轻松和自在。
1.案件事实
2022年2月,当地某项目将赵先生宅基地和承包地纳入征收范围。征收过程中,他却隐约觉得哪里不对劲,因为整个过程镇政府不仅没有出示任何征收手续和征收公告,补偿标准更是少之又少。
“其实政府就是给我们画了一个大饼”赵先生十分无奈,“镇里的意思就是给我们拆迁户每人补偿四十平米的住房,但是房子的具体位置还要等上面的通知。感觉太不靠谱。”为了让自己的补偿落到实处,赵先生一直与镇政府进行协商,希望能够给补偿款,但是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
本来,赵先生认为,没签补偿协议镇政府怎么都不能动。可谁知道,几天后,政府就带着几个工作人员强行捣毁了其承包地以及地上的青苗。对此,赵先生十分愤怒:“连招呼都不打一下就毁了我的林子,权力再大也应该有个限度吧?”尽管拨打了报警电话,但似乎一切于事无补,因为对方表示,“这是政府行为”。
万般无奈之下,赵先生求助到了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张琨和傅启祥两位律师,希望能够诉讼维权。
2.律师观点
在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取证之后,两位律师很快找到了破局的关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征收土地要充分尊重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以保障被征地村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一般而言,政府补偿方式为两种: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本案,镇政府仅提供产权置换一种补偿方式,不符合法律规定。
再者,《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出示执法身份证件;通知当事人到场;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制作现场笔录。”本案中,镇政府在进行强制清表行为之前,并未通知行政相对人,也未保障相对人的程序性权利,明显违法。
为了降低时间成本,最大限度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两位律师决定采取了“以诉促谈”的方式,即通过诉讼给镇政府施加压力,推动其同意赵先生的补偿方案。
两位律师先是通过起诉公安局取得必要的证据。之后,在两位律师的帮助下,赵先生又成功取得了镇政府强拆证据,于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办案过程
庭上,镇政府辩称,我单位已经将青苗款汇给原告,所以有权拆除原告的林地。
但实际上,镇政府只汇入了几千块青苗费,至于占大头的“土地补偿款”和“安置补偿费”,镇政府则是充耳不闻。
与诉讼一道,两位律师帮助赵先生申请了行政复议,双管齐下助委托人维权。
4.最终结果
面对诉讼与复议的双重压力,镇政府不得不积极与委托人协商协调,在开庭前30分钟,赵先生终于收到了镇政府承诺的八十余万元的征地拆迁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