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方怎敢如此任性,无任何依据强拆房屋!
河北省秦皇岛市某拆迁工地外,两名中年妇女对着一片废墟失声痛哭,围观人群中传来阵阵叹息。
这两名齐姓妇女是孪生姐妹,秦皇岛市某区居民,两人名下共有一套房屋,平日中两姐妹以做零工谋生,日子虽然不富裕但也温饱不愁。
2016年9月,秦皇岛市某区政府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指定区征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征收与补偿工作,齐家姐妹二人的房屋被划入其中。
在收到征收拆迁决定之初,齐家姐妹二人曾商议,如果补偿金额能够让其保持原来生活水平,也不失为一种令人满意的结果。谁知,区征收中心在与二人协商补偿事宜时所开出的条件根本无法保障二人的日常生活。因此,“征收补偿协议”的签订也因此未果。
区征收中心眼见着工作无法如期推进,遂采取敲门恐吓、电话骚扰等手段,多次威胁姐妹二人,以达到强迫其签订补偿协议的目的,此举严重影响了二人的正常生活。
更有甚者,2017年4至7月间,区征收中心使用建筑垃圾封堵小区道路、断水、断电、断气等逼签手段轮番上阵,并强行拆除了姐妹二人房屋外围的阳台。为了躲避骚扰和威胁,姐妹二人被迫选择到亲戚家暂住。
三个月后,原本以为能躲过一劫的齐家姐妹二人回到家中,映入眼帘的只有一间孤零零的房子,院子没了,楼上的房子也没了,房子里的东西也都不知所踪。姐妹二人瞬间流离失所。经介绍,齐女士选择委托了在征拆行业经验丰富的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赵治律师。了解情况后,赵治律师陪同齐家姐妹二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区征收中心拆迁行为违法。
法庭上,区征收中心并未提交任何有关强拆属合法行为的证据,还抵赖称,并没有对其房屋强拆,只是将楼上和外围阳台拆掉。目前正在依照法定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对该房屋进行强制拆除,所以应当依法驳回其的诉讼请求。
赵治律师反驳:依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包括审查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并且行政机关应当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证据和规范性文件。否则,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则视为没有相应证据。
区征收中心在法庭上没有提供任何有关强拆合法的证据,也就无法证明强制拆除的行为合法,应当承担败诉的不利后果。因此,区征收中心在“未签订补偿协议及未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拆除齐女士姐妹二人房屋”的行为违法。
最终,法院判决征收中心对齐女士姐妹二人房屋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