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搬迁,我们老百姓要清楚哪些问题?
遇到搬迁,我们老百姓要清楚哪些问题?
1、如果你对补偿不满意,那你先搬出去,这合法吗?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了关于被征收房屋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充分的保护被征收人的利益。过去,一些地方为了追求进度,在没有协商完成时就采取行政手段,要求被征收方先搬出房屋,进而引发诸多矛盾和纠纷。首先,在这个问题上有明确的法律答案是非法的。事实上,这一规定是基于社会存在所决定的社会意识。创建此规则是为了更正错误。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这有利于广大被征收拆迁群众,要善于利用。我们要记住,拆迁后第一次补偿的顺序一定不能乱。如果在拆迁前没有就房屋征收补偿达成协议,不管是什么过错,软硬兼施,都不要在签字同意拆迁。我们老百姓也有权要求被征收方先明确赔偿。
2、货币赔偿和安置房赔偿,被拆迁人可以自己选择吗?
拆迁补偿包括货币补偿和产权交换。在房屋征收过程中,拆迁户是独立选择的。根据法律规定,被拆迁人在有利条件下可以自由选择补偿方式,拆迁方无权干预,只提供一种方式是违法的,间接剥夺被征收人从安置补偿方式中选择的权利。
3、口头承诺可信吗?空白协议能签吗?
拆迁补偿协议在整个拆迁过程中对拆迁户的权益影响最大。但是,在拆迁协议的签订过程中,一些拆迁方不按照规定行事,往往会设置一些陷阱。最常见的就是口头承诺和空白协议。
在拆迁过程中,为了尽快达成协议,拆迁方往往承诺了很多事情,并提供了非常有利的条件。例如,"只要被拆迁人先签字,就可以得到比其他人高得多的报酬。"无论拆迁方说得多么真诚,这种口头承诺都是不可信的。想象一下,如果你在拆迁结束之前不把协议写成白纸黑字,如果对方不承认呢?此外,如果拆迁方在空白协议中写了一项关于征用的条款,而被拆迁人没有证据证明其先前的口头承诺,那最后吃亏的还是被拆迁人。
4、拆迁补偿款包括对哪些事项的补偿?
在拆迁中拆迁方给予的拆迁补偿,包括赔偿,是什么关系?对这一部分内容的理解使被拆迁人能够大致的了解赔偿数额,从而避免一些损失。补偿一般包括三项:第一部分是房屋价值的补偿,也是最大的补偿部分,包括住房价值的补偿、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和内部装修的补偿;第二部分是拆除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费用;第三部分是拆除造成的停工损失,这通常是非住宅房屋补偿的很大一部分,这是拆迁补偿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
5、拆迁方能够随意实施强拆吗?
关于强拆。很多对补偿不满意的拆迁户,在与拆迁方僵持不下时,拆迁方往往会发出一些口头威胁。常见的是不签协议就强拆。那么,从法律角度看,拆迁方是否有权强拆?答案是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如果要进行强拆,必须经过法院的裁决,也就是所谓的司法强拆。拆迁方作为行政机关,无权强拆。即使是严格的司法程序,也不能说拆就拆的。
然而,由于这一规定,拆迁方有时试图通过查明非法建筑物、识别危险房屋等手段来避免这一限制,甚至有可能直接强行拆除这些房屋,所有这些都是非法拆除。如果你也遇到了这种情况,可以点击在明网我们帮您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