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8种情况,征收安置补偿协议不要签
征收工作中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是征收中最关键的一步。虽然只是薄薄的几张纸,但是它影响着被征收人的生活水平和利益。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之前,一定要反复的确定协议内容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漏洞,双方约定的内容是否明确。
一旦被征收人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那么协议也就具有了法律效力,一份合法有效的文件是很难被撤销的。所以,被征收人在签字之前一定要擦亮眼睛,慎之又慎,必要的情况下要去咨询专业律师,避免签订协议后,因为协议内容的不合规对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01 没有征收依据的协议
在拆迁中,很多被征收人并不知道有征收公告文件。从法律上讲,在要征收之前,必须有行政机关发布征收公告。公告内容要具体明确征收原因、征收范围、拆迁安置补偿等,以确保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和相关的诉讼权利。没有公告就要求签订的“先行搬迁拆除协议”“模拟搬迁协议”,大多缺乏法律依据,签订的风险极大,很有可能“房子拆了,钱没拿到”,这类协议不能签。
02 不是合法签约对象
集体土地征收和农村房屋拆迁的合法签约主体一般是县级政府国土部门,城市房屋拆迁的合法签约主体多为专门成立的拆迁办、拆迁指挥部等。很多地方的乡镇政府、村委会经常会上门来和您签订安置拆迁补偿协议,但请切记!!!乡镇政府、村委会是无权与被拆迁人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乡镇政府、村委会拿来的补偿协议绝对不能签,这也是实践中被拆迁人最容易中招的一个环节。
03 空白协议
所谓的空白协议,是指合同的正文部分留有空白,缺乏具体权利义务内容的合同。在现实生活中,空白合同多指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后,合同内容中的权利义务等条款仍然留有空白,此时手持合同的一方可以任意填写空白内容的合同。
空白协议的风险很大,试想一下,被征收人在签订了空白协议以后,征收人拿着补偿协议更改了补偿金额或者是期限,对被征收人来讲都是很难接受的结果。等到被征收人意识到问题时,想要维权,变得非常艰难,因为协议已经生效了,而被征收人又很难取得足够的证据证明拆迁方的违规行为。所以被征收人千万不要被征收方各种利益诱惑迷昏头脑,不管他说的有多好,切记一点,绝对不要签订空白协议。
04 拆迁补偿太低
补偿不合理是拆迁中的核心问题,在众多咨询中是最常见的。很多咨询人开口就会问:我们遇到拆迁了,我们这个拆迁标准是多少钱,我觉得拆迁方给的补偿太低了。那么被征收方应该怎么去衡量补偿标准是否合理呢?
首先,要对自己房屋的价格有一个大致的衡量,包括建设年限,面积等等;
其次,是了解自家房屋周围的环境;
第三,要了解自家房屋附近的一个价格标准;
最后,选择产权置换的,要注意安置房的比例是否按照市场价格作出。
在了解这些条件之后,征收方在与被征收人谈安置补偿的时候,可以更加直观的感受到差距有多大,也就能初步确定征收方给出的安置补偿方案是否应该接受。在征收中关于安置补偿的内容涉及的东西很多,如果被征收人意识到安置补偿方案不合理,那就要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去咨询和了解,必要时,需要委托律师帮助自己维护合法的权益。
05 内容不明确的协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5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当然这些都是一些大的框架,具体落实到协议中,可能很多的人无法判断。比如在现实生活中,有一些被征收人选择产权置换,签订协议的时候觉得没有问题。可是等到真正置换的时候才发现,房屋的位置、朝向、环境甚至是房屋质量等各种问题。因为在签订合同前并没有对这些因素进行约定,导致自己的利益受损。这是非常常见的的。所以,当意识到合同可能存在问题时,不要忙于签协议,要确认好所有可能出现的风险,然后规避风险。
06 不允许选择房屋置换与货币补偿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目的在于保障拆迁户的基本居住权利,被征收人有权选择产权调换还是货币补偿,旧城改建的可以选择原地回迁或就近安置。只有在被征收人主动放弃回迁的前提下,征收方才可以外迁或纯货币补偿予以安置。一些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剥夺被征收人的选择权利,以政策引导、情况特殊等为理由诱导被征收人选择纯货币补偿,被征收人应当拒绝签字并坚持自己要求回迁安置的权利。
07 不是协议原件不要签
签完协议后拿不到协议原件也是一个风险因素,如果您自己手上没有拿到协议原件,就缺少了“证据”,和“空白协议”一样,无法保证拆迁方承诺给您的安置补偿落到实处,对方不仅有可能不认账,也有可能事后变卦不给你足额的补偿。因此,广大被拆迁人要谨记,在准备签协议之前一定要和征收方确认清楚,签完后必须要给您一份协议原件,否则不能签订协议。
08 违约责任约定不明
违约责任条款是对守约方的一种保护,对违约方的一种惩罚。纯货币补偿一般当时就能拿钱,风险不大,但产权置换一般有搬迁过渡期。在过渡期结束却没有按时交房时,延长的过渡期应当约定支付额外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和相应的惩罚,以保障在拆迁方没有按时兑现协议中规定的内容时,被征收人的合法权利。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的协议,不要签字。
在征收案件中,一般情况下签订补偿协议后,再维权想提高补偿的难度很大。在签订补偿协议的时候一定要慎重,必须等双方谈妥补偿安置标准并制作好合同后,再行签署。
征收案件案情错综复杂,专业性极强,只有把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处理,才能实现自己的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