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暴力拆迁改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暴力强拆的行为毋庸置疑是违法的,根据情节轻重而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
如果现实中遇到强拆情况,也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搜集相关证据。
1,暴力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方面:表现为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住宅、打击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绑架被拆迁人、公然侮辱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等,可能构成的刑法罪名有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侮辱罪、诽谤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报复陷害罪等等。
2,暴力损毁财物、强制拆除房屋方面: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3,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滥用职权或渎职方面:监管部门拒不查处违法行为、公安部门接到报警不出警、迟出警、不立案、不惩处或随意出警滥用暴力等等,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等等。
在掌握相关证据后,被拆迁人可以就此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相关政府机关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一定保持沉着冷静,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依法请求赔偿。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拆迁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5条之规定:土地征用房屋强制拆迁应由有关单位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即只有司法强制拆迁才算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明确规定: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既然如此,任何人要征收住户的房屋都必须得到住户的同意,实行公平交易,从住户的手中把房子买去,对于当事人来说,可以收集证据要求相关的法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