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会有部分被拆迁人依法维权到一半就放弃了呢?真的是法律没用吗?
有被拆迁人维权了几天就放弃了,是法律没用吗?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相信很多被拆迁人朋友一提到维权二字,脑海中就会情不自禁地浮现出这句话来。
有不少被拆迁人朋友都说过:“律师你分析的特别对,我们这里就是这种情况;你对法律知识的讲解,听起来也特别到位。但是,现实不是你说的那样美好,我们想依法维权,可是拆迁方不给机会。”
为什么很多被拆迁人会认为,拆迁维权找律师没用呢?为什么会有部分被拆迁人依法维权到一半就放弃了呢?真的是法律没用吗?
从这些被拆迁人的讲述来看,事情并不是这样……
案情介绍1:
拆迁方说拆迁的事儿都是他们说了算,找律师也没用。
一开始遇到拆迁时,被拆迁人小王还试图说服一家之主老王,委托律师走法律途径维权。老王一开始也有些心动,但是和拆迁方的工作人员聊了一次之后,坚定驳回了小王的提议。
老王说,拆迁人员说了,拆迁这事归他们管,归政策管,不归律师管。就算律师介入案件,也只是走个过场,也不可能为了被拆迁人得罪拆迁方,被拆迁人只是白花钱。
于是,小王做了很多功课、花了很多时间联系律师咨询,学习拆迁法律知识,最终也没能派上用场。虽然对补偿条件并不满意,但怕惹麻烦的老王还是听取了拆迁方的要求,把补偿协议签了,还要小王好好上班,别整那些花里胡哨的。
大家不妨思考几个问题:如果拆迁真的是拆迁方说了就算的,那把国家、法律放在哪里?如果拆迁方说的话就是金口玉言,那为啥还有那么多被拆迁人通过法律途径确认拆迁方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成功推翻了拆迁方给出的不合理补偿条件?
请律师要花钱,又不能承诺结果会怎么样,谁知道靠不靠谱?
趋利避害,是生物进化过程中重要的一课。当我们接触日常生活中不常碰到的新鲜事物时,总需要“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来替我们趟趟前路的深浅。
依法维权确实并不一定可以立竿见影,有些疑难的案件,甚至要经过一两年甚至更久的时间,才能看到成效。被拆迁人此时就会很担心:时间跨度这么长,这种维权方式真的靠谱吗?
案情介绍2:
被拆迁人刘女士说,在委托律师介入案件之前,自己观望了很长一段时间,也咨询了很多律师。咨询的律师都不肯向她承诺“包赢”,失败的可能,这也是是她一直下不定决心的主要原因。
拆迁律师想说的是:每个人遇到的情况都不相同,别人的经历是好是坏,总是别人的。自己的维权能不能成功,最终只有自己尽力去做了才会知道。
对被拆迁人来说,最重要的是通过各方面去了解一位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如果律师办案经验丰富、专业知识扎实,就能够带领被拆迁人在各种境遇下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现实应该早就教我们:比起虚无缥缈的承诺,更重要的是实力和实干。
案情介绍3:
我想维权,可是邻居都决定签字了,我不想当“出头鸟”。
被拆迁人苏先生觉得补偿太低,不想接受,和邻居商量了一起委托律师,依法维权。然而苏先生还在积极组织大家和律师接触沟通时,突然邻居纷纷退出了“群聊”,告诉苏先生他们决定签字了,不走法律途径了。而且还反过来劝苏先生“别白费功夫,影响大家拿补偿”。
从大家团结一心一起维权,到后来只剩苏先生和三两个邻居,突然发生的变化让苏先生有些摸不着头脑:为啥大家突然又不觉得补偿低了?补偿明明确实低得有些不合理啊!
如果说补偿原本就公平合理,被拆迁人只是想再多抬抬价,那随时放弃这种想法很正常;可补偿原本就真的过低,为什么还会有人维权到中途,掉头离开呢?
可想而知,如果依法维权没有用,这种试图动摇被拆迁人维权决心的变故是不会发生的。如果被拆迁人此时放弃了依法维权,无疑是在给别人的利益让路。
高考志愿届有句“俗语”,说:“劝人学医,天打雷劈;劝人学法,千刀万剐。”这话听起来不太雅,又有点好笑,但只有真正的医学生和法学生才知道这句话背后是多少的责任和辛酸。
想要成为一个合格的法律人,不仅要做好一生都耗费大量时间精力伏案苦读的准备,还要耐得住酷暑严寒中四处奔波的辛劳。在法庭上唇枪舌剑的霸气风光背后,律师付出的心血和汗水不比任何一个人少。
而这一切,都是为了证明柏拉图所说过的:法律是一切人类智慧聪明的结晶,包括一切社会思想和道德。
法律仍旧是不完善的,但它一直在进步,且它是我们能够想到的、接触得到的,最可靠的维权和纠错工具。如果法律真的没有用,怎么会有那么多的圣人先贤为它发声;如果法律真的没有用,怎么会有那么多维权成功的拆迁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