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抚养费对方没钱可以撤诉吗?
一、强制执行抚养费对方没钱可以撤诉吗
关于强制执行扶养费用的过程中,倘若发现被申请人手中并无可用资金,那么决定是否撤销诉讼就完全属于您个人的意向了。尽管如此,若您选择撤回诉讼,日后一旦情况有所转变或者找出被申请人具备财务履行的相关证明,您仍然享有重新开始执行申请的权利。然而在此过程中,还请务必明确知道的是,撤回诉讼很可能导致执行程序暂时性的停滞不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强制执行抚养费对方没钱时能否撤诉
在强制执行抚养费案件中,若对方确实没钱,一般不能撤诉。因为抚养费是保障未成年子女生活和教育的重要资金,具有法定性和强制性。即使对方当下无财产可供执行,也不能随意撤诉,而是应持续关注其财产状况,待其有履行能力时再恢复执行。
不过,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对方确无履行能力且已采取的执行措施已无继续执行的必要,经申请人同意,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日后若对方有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可再次申请恢复执行。
总之,不能随意因对方没钱而撤诉,需依法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三、强制执行抚养费未执行到位可以中止吗
一般情况下,强制执行抚养费未执行到位,符合法定情形时可以中止执行。若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如名下无房产、车辆、存款等,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时,恢复执行。但如果是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或者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等情形,也可中止执行。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所以,强制执行抚养费未执行到位并非绝对不能中止,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符合中止执行的条件。
强制执行抚养费时,如果发现对方没钱,是否撤诉取决于您的个人意愿。撤诉后您仍可以在条件变化或发现对方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再次申请执行。但需要注意的是,撤诉可能会使执行程序暂时中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