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的借条是无效的?
一、什么情况的借条是无效的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特别是第一百五十三条及第一百五十四条的明文规定,以下类型的借款合同或借据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力:
首先,若借款合同或借据的约定内容违背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所设定的强制性要求,而这些强制性规定又明确阐明,任何违反该等规定的民事行为均属无效;
其次,若借款合同或借据的约定内容背离了公序良俗原则,亦即其事项性质严重违反了社会公众普遍认同并接受的基本观念以及公共秩序;
最后,若借款合同或借据是由当事人与相对方在恶意串通的情形下达成的,即双方当事人故意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若借款合同或借据满足以上任意一种情况,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该等借款合同或借据都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什么情况的刑事拘留14天
法定的刑事拘留期限一般为14天,然而由于种种原由,实际的拘留期限往往与之不符。
具体来说,当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进行调查时,若认为有必要将其逮捕,但案件的复杂性使得在拘留后的3个工作日内提交审查并批准逮捕的时间无法满足,那么便可依法延长拘留期限1至4天,以确保总计达到14天的拘留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什么情况的合同属于合同诈骗罪
鉴于合同诈骗罪主要是指具有非法占据他人财力物力的意图,通过采用虚假的证据以及秘密瞒报真实情况这两种欺骗手法,在合法合同的约定与履约的过程中,成功从合同另一方取得巨额资产的行径。以下五种具体情境有可能会被判定为合同诈骗罪的实施:
1.使用编造出来的公司单位或他人姓名签署合同。
2.利用伪造、修改或失效的支票或其它不实的财产所有权证书作为保证来推动合同的进行。
3.当自身根本无实际履行能力时,通过首先执行小的合同义务或是部分履行一些合同条款,引诱合同另一方持续签订和履行剩余合同。
4.接受了合同另一方支付的货物、预付款、贷款或者担保资金以后,逃离现场。
5.通过其他各种手段来获取合同另一方的财产。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法律机关必须全面慎重地审查相关因素,包括被告人的行事动机、实际行动、引发的不良影响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53、154条,特定条件下的借款合同或借据可能无效,包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