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如何解除呢?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被执行人仍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甚至对抗法院等情形,法院就会依申请或者依职权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那么,被执行人被纳入失信名单后,会造成哪些影响?想要移除失信名单,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鉴于此,笔者就失信相关法律规定归纳总结如下,以供读者参考。
一、什么是失信被执行人?
失信被执行人,民间俗称“老赖”,是指具备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官网、媒体等对外公布失信信息,属于法院在执行程序中采取的一项执行措施。司法实践中,当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拒不执行,或者违反限高等规定的情形的,人民法院就会依申请或者依职权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二、哪些情况下会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通常情况下法院都会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但并非都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当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才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2.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3.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4.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5.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6.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司法实践中,被执行人最容易触犯的是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和违反限制高消费令两项。案件立案后,法院会给被执行人送达财产报告通知,要求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情况,但很多被执行人对此均置之不理,或者随便填写少量财产信息后提交,妄图糊弄法院。另外,部分被执行人被法院限高后对限高令熟视无睹,仍然我行我素进行高消费,殊不知,上述行为均符合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条件,一旦被发现,法院就会依职权或者依申请将其纳入失信名单。
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有哪些影响?
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被执行人的影响是多方面、全方位的,具体体现为以下方面:
对生活的影响:无法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限制乘坐高等级交通工具,如高铁、动车一等座以上;不能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等场所进行高消费活动;禁止购买不动产或进行高档装修;限制旅游、度假等活动;不能进行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财产可能会被冻结或扣划,包括养老金等。
对工作的影响:被纳入失信名单后,被执行人将不能担任国有企业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能担任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不能担任金融机构的高管;不能担任社会组织的负责人;不能被招聘为公务员或者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对家人的影响:子女不能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子女考公务员、军校、航空院校等政审无法通过;夫妻共同房产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也会被强制执行。
总而言之,被纳入失信名单以后,将会对被执行人的生产、生活、消费、就业、贷款等方面产生影响,同时,失信信息会被法院向社会公开,社会声誉将会严重受损,
四、移除失信名单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被执行人被纳入失信名单以后,想要移除失信名单,同样也需要满足相应条件。根据法律规定,被执行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移除失信名单:
1、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2、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3、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4、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5、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6、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7、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五、律师提醒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对于被执行人而言,逃避执行并非明智之举,应当积极主动和当事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以避免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若是被执行人符合删除失信名单信息但是法院却未主动删除失信信息的,应当及时主动联系法院申请纠正,解除失信对自己造成的负面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