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了官司怎样才能快速拿到钱,这份保全攻略请查收!
法官,对方有车有房,却欠钱不还,现在我想起诉对方,但又怕他提前转移财产,到时候赢了官司也执行不来财产,有没有什么方法可以防止这种情况发生?
有的,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
今天,小编就通过两个小案例带你了解一下这份“诉前保全攻略”吧!
案例一
李某驾驶小型轿车,与刘某停放在路边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刘某车辆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刘某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发生后,双方多次协商均无果。
为保障自身权益能够有效兑现,刘某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查封李某驾驶的车辆。
法院审查材料无误后,依法作出保全裁定书。采取保全措施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此案案情清晰、法律关系与责任划分明确,便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说明“通过调解化解纠纷、缩短查封时间、最大限度保护双方权益”才是处理该起纠纷的最优解决方案,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承办法官收到申请人的解除保全申请后,立即解除了对被申请人的财产保全措施。短短六天,该纠纷在诉前阶段圆满化解,大大的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一
适用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有哪些?
(一)案件必须是给付内容的诉讼;
(二)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申请诉前保全的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对被申请人有财产上的权利;
(三)因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四)必须在诉讼前申请;
(五)必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
(六)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法院将裁定驳回申请。
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
二
何为情况紧急?
诉前财产保全的被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丧失债务履行能力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情况紧急:
(一)有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的行为;
(二)有抽逃资金等逃避债务履行的行为;
(三)生产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四)丧失商业信誉;
(五)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丧失债务履行能力的其他情形。
三
怎么申请保全?
1、线下申请。利害关系人可以向被保全财产、被保全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提交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被申请人身份证明、相关证据材料、担保。申请书应当载明:
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基本身份信息、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②请求事项及事实与理由;
③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线索;
④为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
⑤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2、网上申请。申请保全人也可以在网上申请保全,登录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网址为:https://baoquan.court.gov.cn/,申请保全人注册登录与实名认证后,根据保全操作指引完成保全申请并缴纳保全费用。
四
哪些线索属于明确的财产线索?
(一)被保全财产为不动产的,提供了房产证复印件、产权查询单等权属证明材料,或者所有权人名称、产权证号或者预售网签号、不动产所在行政区域、道路、楼盘名称、具体房号等不动产具体信息;
(二)被保全财产为银行存款的,提供了储户姓名、开户银行名称、账号等存款的具体信息;
(三)被保全财产为机动车辆的,提供了车辆保管人或者控制人信息、机动车车牌号、车辆登记管理机关等具体信息;请求扣押的,提供了该机动车具体停放位置;
(四)被保全财产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提供了具体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注册(或者托管)机构、出资额度和股权份额等信息;被保全财产为上市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可供保全的有价证券的,提供了相应账户信息及交易场所或者证券公司名称及地址;
(五)被保全财产为到期债权的,提供了债权人名称、债务人名称及住所、债权数额、债权到期时间、债权凭证或者相关证明材料;
(六)被保全财产为国债、基金的,提供了国债、基金的名称、种类、数量、登记机关;
(七)被保全财产为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提供了权利证书登记号码或者其他权属证明;
(八)被保全财产为其他财产的,提供了财产的名称、种类、规格、数量、价值、所有权人、具体存放位置等详细情况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案例二
以保促执,为企解纷优营商
申请人某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某环保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中,为防止被申请人提前转移资产,避免后期无财产可执行,申请人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并提供某保险公司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单保函作为担保。
在确定申请人的请求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后,承办法官立即作出保全裁定,并成功冻结被申请人银行账户70多万元。随后申请人申请立案,进入诉讼程序后,申请人再次申请诉中保全,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法院依法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1100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但被告未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执行局随即依法对保全款项进行扣划,并及时将案款发放至申请人的账户。
从执行立案到执行到位用时不到半个月,法院公正高效的办案措施、为企解忧的办案态度既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避免了被申请人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受到影响,助力打造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01
哪些情形是法院可以酌情确定担保数额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可以酌情确定担保数额:(一)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二)婚姻家庭纠纷中经济困难;(三)因见义勇为遭受侵害请求损害赔偿;(四)其他可以酌定的情形。
2、申请诉前行为保全的,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可以酌情确定担保数额:(一)婚姻家庭纠纷申请诉前行为保全;(二)因人格权正在或者即将受到侵害申请行为保全;(三)其他可以酌定的情形。
02
法院可以采取哪些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在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将对申请人的保全申请进行审查。若申请及担保符合条件,在受理诉前保全申请后四十八小时内依法作出保全裁定并采取保全措施。
在能够实现保全目的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选择采取对被申请人生活、生产经营活动影响较小的财产进行保全。通常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它方法。
采取保全措施后,申请人起诉且法院立案的,诉前保全措施转化为诉中保全措施, 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3年。
03
诉前保全怎样解除?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诉前保全:(一)人民法院发现存在保全错误;(二)申请人申请解除保全,或者被申请人申请解除保全,申请人同意;(三)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已被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的被申请人作为债务人已经进入破产程序;(五)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司法解释规定解除诉前保全的其他情形。
04
申请诉前保全有什么注意事项?
(一)财产保全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二)当事人对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保全裁定的执行。(三)申请人、被申请人或者其他人妨害诉前保全秩序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提醒
诉前保全具有快速、及时等特点,除了能防止被申请人提前转移、处分财产外,还有以下益处:
01
对方可能迫于被保全后的压力,主动要求协商解决纠纷,这样利于节省我们的诉讼时间成本。
02
对方可能迫于财产保全的压力,主动承认案件事实,从而弥补证据不足带来的风险。
03
案件一旦进入执行程序,保全所控制的财产将直接进入强制扣划、拍卖、变卖,对方可能迫于财产被强制执行的压力,主动履行义务,这样便能有效地实现案结事了。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在提起诉前保全申请的过程中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造成被申请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申请人应当依法理性申请诉前保全。
来 源:镇平县法院
供 稿:蒋欣利
审 核:赵传保、李会军
编 校:赵鹏博、贾共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