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拆迁中,需要农民留意的细节有哪些?
宅基地拆迁中,需要农民留意的细节有哪些?
除了在整个拆迁流程和拆迁方案上,农民要当心以外,忽视细节,也相当于“白扔钱”,尤其是以下这2个细节:
1、拆迁工作各阶段不能重叠
宅基地拆迁必须按照上述正规拆迁流程进行,因为每个阶段都有各自的作用,各阶段之间不能重叠。比如,在现场情况调查及确认阶段,实际上是拆迁方对于农民宅基地的实地测量和登记,它的作用就是为了确定宅基地的权属关系、面积和界限,最终确认无误后,需要农民签字。
但如果在这个阶段,农民发现在财产调查确认书中,存在“宅基地权属人,同意拆迁补偿方案”或者“以租代征”等相关字眼,农民千万不要签字。因为“宅基地的实地测量和登记”与“签署补偿安置协议”是完全两个独立的步骤,两者一旦重叠,农民在后续的补偿安置上,将失去与拆迁方周旋的机会。
除此以外,宅基地征收和“以租代征”完全是两个概念,后者在赔偿上要少得多。
2、补偿下发的方式和期限必须明确
一般情况下,宅基地拆迁时的补偿方式主要分为货币补偿、安置补偿以及二者相结合。而无论是哪一种补偿方式,农民都要记得“先补偿,后拆迁”这个最基本原则。而且,农民一定要明确补偿下发的方式和期限,眼睛不能只盯着补偿金额,否则,农民很可能无法及时获得全额补偿,后期只能干着急。
比如在补偿下发的方式上,是决定分期补偿,还是一次性补偿;在补偿下发的期限上,是与农民确认拆迁安置协议同步,还是在协议签署后的具体期限内支付。
一定要明确这些细节,并要求这些细节内容体现在拆迁安置协议里面,如果不能,或者只是一张“空白协议”,农民就坚决不能签字,这样才能避开对方挖下的“坑”。
农民该如何去做,才能保障利益最大化?
在面临宅基地拆迁时,农民只有做到以下2点,才能保障自身利益最大化:
1、不要提前抢建
很多农民,为了获得更多的拆迁补偿,都会选择在征收公告发布后进行提前抢建。而这样的建筑在法律上并不会得到保护,也无法获得相应的赔偿,甚至农民很可能会因涉嫌敲诈,而被问责。
2、农民要提前对宅基地确权
因为在现有的政策下,宅基地确权证书是证明宅基地权属关系的最直接证据。而如果农民没有提前对宅基地进行确权,那么很容易面临宅基地被当地村委会收回的情况,届时农民很可能无法获得宅基地补偿。
所以建议农民,无论当地有无拆迁计划,还是要先对宅基地进行确权,有备无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