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律师
DETAILS
执业认证:11101201****9242
执业律所:深圳在明师事务所 / 督导律师
律师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建设工程纠纷
所在地区:北京市
李群杰律师的简历:

      李群杰【个人资料】

  执业证号:

  11101201611839242

  个人综述:

  对大型企业、群体性征收补偿案件纠纷解决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其中不乏最高人民法院胜诉案例。结合多年执业经验,在民商事合同纠纷诉讼中亦有丰富经验,现为多家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擅长领域:

  征地拆迁、行政诉讼和合同、股权纠纷

  执业经历:

  于2014年加入在明,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典型案例:

  一、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

  1、山东省德州市李某等4户履行行政协议案件,经过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开庭审理后,决定提审。

  2、广西省贵港市梁某国土房屋拆迁案,最高院对其未被确认的无证面积,按照合法面积对待,具有标志性的意义。

  二、部分企业拆迁典型案例:

  1、2016年 7 月,重庆市南岸区某物业公司在征收过程中遭遇行政机关处罚、出租人起诉,一方面通过行政诉讼,迫使行政机关主动撤销对建筑的违法认定及强制执行决定,另一方面,充分运用仲裁程序既赢得时间又获得补偿。

  2、2018年12月,代理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某房地产公司拆迁案件(涉案标的1.2亿),通过介入评估程序依法撤销评估报告,为协商获得重要筹码,进而最后征收补偿纠纷圆满解决。

  3、2019年10月,作为北京市朝阳区某公司法律顾问,处理土地开发中遇到的重大法律事务。

  4、2019年11月,代理北京市顺义区某公司限期拆除决定一案,通过行政复议程序撤销限拆决定。

  三、部分群体性案件

  1、2017年1至3月,代理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时先生等5户行政协议履行案件,绝大部分案件均获胜诉,政府必须履行原行政协议。其中一例,被告经过二审、再审,最高人民法院亦驳回其请求。

  2、2017年5月份开始,代理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张某等户集土房屋拆迁案件,行政机关作出的限期拆除决定和集体土地收回案件均被撤销,房屋被强制拆除的,判决确认区政府强拆行为违法。

  3、2017年7月,代理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刘先生等9户集体土地征收案件,在区政府向租地公司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市政府作出农用地转用批复的情况下,果断起诉撤销该土地证以及该农用地转用批复,最终均取得两个关键案件的胜诉,并要求政府履行安置职责。

  4、2017年代理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王先生等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纠纷一案,通过对征地批文的复议等程序查清数个征地批文均无涉及委托人的土地,后期在对新的征地批文的复议中,通过听证、阅卷等程序,最终取得省政府的支持,确认该批文违法。

  5、2017年代理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赵先生等6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纠纷一案,征收补偿决定书被人民法院撤销,强拆案件确认区政府强拆违法,现案件处于行政赔偿阶段。

  6、2019年8月代理河南省郑州市李先生等50人土地补偿纠纷一案,通过向各级政府发送律师函、起诉村委会支付补偿费用,推动法院向镇政府发出司法建议书,为推动本案争议解决打下基础;

  7、2019年6月代理的安徽省太和县鞠某等房屋被认定为违建且面临强制拆除案件;通过诉讼,撤销行政机关作出的违建认定,案件圆满解决;

  四、其他类型典型案例:

  (一)、北京地区

  1、2016年5月代理北京市通州区麦先生拆迁安置纠纷案件,通过起诉拆迁许可证进而中止裁决案件的方式,消除了征收方采取激进措施的可能,在信息公开后掌握大量信息的基础上,后期通过搭建双方协商的平台,最终促成双方签订安置补偿协议;

  2、2016年11月代理北京市丰台区邢女士拆迁安置纠纷案件,通过对拆迁许可证提起诉讼,对实施方案、预审意见等提起行政复议,参加房屋裁决前的调查会,努力搭建征迁双方协商平台,最终双方签订满意的补偿安置协议,问题圆满解决。

  3、2016年12月代理的北京丰台区高女士集体土地腾退纠纷,通过对集体土地征收前置文件的要求公开及针对性提起有效程序;同时要求公安机关对违法强拆行为进行行政或刑事处理,最后将腾退行为回归到行政征收本质,纠纷在协商中得到圆满解决。

  4、2019年9月代理北京市西城区韩先生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纠纷一案,该案接手时已经走到补偿决定后的执行程序,通过律师函积极与征收方沟通案件事实及法律问题,并提起执行异议,最后本案在多方契机同时具备的情况下,协商解决;

  (二)河北地区

  1、2017年6月代理的河北张家口陈女士集体土地征收案件,通过要求刑事立案,一系列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最后协商解决;

  2、2018年6月代理的河北邢台王某2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案件,征收决定、强拆行为起诉后,经过代理,均判决确认违法;

  (三)河南地区

  1、2017年9月代理河南省郑州市孙先生行政征收、行政强拆一案,通过起诉征收方违法强拆、赔偿之诉,在一审法院不支持赔偿部分的情况下上诉至二审法院,最终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赔偿部分得以实质审理;

  2、2019年7月代理河南省平顶山市杨先生等2人宅基地征收补偿安置、行政强拆纠纷一案,通过起诉村委会的限拆决定和收回集体土地决定,并取得胜诉判决,同时以信息公开的方式获知本次征收的主体,随即提起强拆违法之诉,在整个案件中获得了主动权;

  3、2019年5月代理河南省开封于先生行政处罚及行政强拆一案,限拆决定和强制执行决定均因实体及程序违法被撤销,破解了“违建”难题,为争取合法补偿扫清了障碍。

  4、2018年6月代理河南省许昌市李先生行政强拆一案,在诉讼主体不明的情况下,通过起诉公安不履行法定职责,查清了本案的强拆主体,随即提起强拆违法之诉并获得胜利,在赔偿程序中征收方主动采取了协商方式,与李先生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争议得以圆满解决;

  5、2019年9月代理河南省平顶山市张先生等人宅基地征收补偿安置、行政强拆纠纷一案,通过起诉村委会的限拆决定和收回集体土地决定,并取得胜诉判决,撤销该两项决定,为委托人的强拆违法之诉扫清障碍;

  6、2019年11月代理河南省许昌市陈先生行政强拆一案,在起诉期限马上届满的情况下,及时指导委托人提起强拆违法之诉,最终取得该案的胜利;

  (四)山东地区

  1、2018年8月代理山东费县闫先生等3人行政处罚及征收补偿一案,在起诉处罚决定二审中据理力争,最终说服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且一并撤销处罚决定,本案获得胜利;

  2、2018年3月代理山东德州张先生等人行政处罚一案,本案征收方以罚代征,通过对行政处罚的复议、诉讼等程序,最终得到法院支持,征收方主动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

  3、2018年代理的山东潍坊王女士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案件,通过起诉征收决定,经过两次庭审取得确认违法的艰难胜利;

  4、2017年6月代理的山东济宁闫先生养殖场被征收案件,委托时镇政府下发了限期拆除通知,环保局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且当事人自行行政复议均决定维持以上行为。律师介入后,在行政诉讼阶段撤销以上两行为,征收部门“以罚代征”的征收行径被阻断;

  5、山东临沂闫先生等,通过法律途径调查征收违法,达到土地违法得以纠正,暂缓征收目的;

  (五)陕西地区

  1、2018年2月代理陕西渭南王先生与管委会不履行安置职责一案,在一审法院认定存有争议的补偿安置协议有效的前提下,果断提起上诉,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一审法院判决,发回重审,本案峰回路转;

  2、2018年7月代理陕西省西安王女士、程先生等人的征收补偿安置纠纷一案,该案存在集体土地国有土地混同征收的情形,通过信息公开等手段得知国有土地上房屋并不存在合法的征收决定,在缺乏重要前置文件的前提下,迫使征收方主动与委托人协商,同时提起强行破坏房屋违法诉讼,一审胜诉,并争取数次补偿谈判,目前部分委托人的补偿标准已明显提高;

  3、2020年代理陕西渭南姜女士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案件,通过起诉省政府二审胜诉,并在该程序中获得项目重大违法情形,对此提起一系列法律程序,促进当事人与征收部门友好协商,最终协商结案;

  4、2020年6月代理的陕西西安鄠邑区王先生土地被强制清理案件,通过诉讼,沟通,当事人获得满意补偿;

  (六)安徽地区

  1、2017年代理安徽省阜阳市阜南县汪某等4人、付某等3人与阜南县人民政府行政征收及行政赔偿纠纷一案,委托人的房屋被强拆,帮委托人取得确认强拆违法之诉的胜诉;

  2、2019年4月代理安徽省太和县韩女士等13户与当地征收方的补偿安置纠纷一案,通过土地违法查处程序要求国土部门履行法定职责,经过诉讼确认不作为违法并责令依法查处;,期间有部分委托人房子被强拆,通过诉公安确定强拆主体后,及时提起了强拆违法之诉;

  (七)四川地区:

  1、2018年11月代理成都市钟先生等6人集体土地补偿安置纠纷一案,由于征收方前期采取较为激进措施,通过提起财产安全保护申请、起诉公安局等措施使征收措施趋于合法、缓和,后部分委托人房屋被破坏,通过强拆违法之诉,迫使征收方主动采取协商方式,与委托人签定了较为满意的安置补偿协议;

  (八)重庆地区:

  1、2018年代理重庆市丰都县徐先生等人征收补偿安置纠纷一案,通过起诉前期安置补偿决定查清涉案征地批文,在撤销补偿决定后,行政机关又作出新的补偿决定,我方再次提起诉讼,最终法院又撤销该补偿决定,支持了委托人的诉讼请求;同时对于违法征收行为提起查处程序,法院已经确认不作为违法,并要求履行查处职责。

  2、2019年6月代理重庆市大渡口区谢女士等人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纠纷一案,通过对评估程序提起复核、鉴定程序以及起诉征收决定,延缓征收进度,迫使征收方与部分委托人签订安置补偿协议;

  (九)江西地区:

  1、2018年8月代理江西省上饶市黄先生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纠纷一案,本案通过起诉拆除通告即促使征收方与委托人签订了满意合理的补偿安置协议;

  2、2018年8月代理江西省上饶市周先生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纠纷一案,本案通过起诉拆除通告,使得法院认定该拆除通告不对委托人产生实际权利义务效果,有效避免了征收方以拆除通告为由即非法拆房的可能;

  3、2018年8月代理江西省上饶市周先生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纠纷一案,通过向征收方提起补偿安置申请并提起行政复议,取得了市政府支持委托人申请的复议决定;

  (十)东北地区:

  1、吉林省四平市9户国土房屋拆迁,律师介入后通过诉讼发现问题,征收项目被终止,实现当事人诉求;

  2、2016年5月代理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李先生集体土地纠纷一案,本案为大型水利移民安置工程,前期针对项目征收程序展开大量工作,为最后进入责令交出土地阶段该行为确认违法打下坚实基础。最后又在法院执行程序提起执行异议,在执行裁定后的复议程序中获得中级人民法院支持,执行得以中止;最后协商圆满解决。

  3、2017年7月代理吉林省长白山刘先生国有土地强制执行一案,在案件已经到达补偿决定后的执行阶段后,通过审查送达程序等系列程序性行为,在执行阶段的听证会上据理力争,最终使得征收方主动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强制执行申请;

  4、2018年4月代理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孙先生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纠纷一案,该案征收方混用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集体土地征收程序,该案通过起诉“征收决定”以及断水断电行为,保住了征收补偿中的重要砝码房子,为补偿安置协商谈判奠定基础;

  5、2019年代理的吉林四平赵先生商铺征收补偿及与出租人出租合同民事案件,通过发函、沟通、起诉促进双方解决,实现当事人盈利目的;且在民事案件中,支持当事人全部诉讼请求;

  (十一)宁夏地区

  1、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何某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案件,通过诉讼撤销征收部门下发的征收补偿决定书;房屋被强拆后,起诉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后又提起行政赔偿程序,在诉讼过程中,协商解决补偿纠纷;

  2、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汪某集体土地征收纠纷,征收部门按照国有土地程序进行,果断就此提起诉讼,在法院组织下,调解解决案件;

  3、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杨某、余某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强制拆除及征收补偿决定案件均胜诉,最终当事人谈判成功;

  (十二)贵州地区

  贵州黔东南州蔡先生养殖场征收案,艰难锁定强拆主体,其强拆行为被确认违法后,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十二)广东地区

  2018年12月,代理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某房地产公司拆迁案件(涉案标的1.2亿),通过介入评估程序依法撤销评估报告,为协商获得重要筹码,进而最后征收补偿纠纷圆满解决。

  (十三)湖北地区

  2019年代理的湖北鄂州任女士集体土地征收案件,通过诉讼、谈判,为当事人争取了满意补偿。

  (十四)云南地区

  2019年代理的云南昭通张先生等征地案件,通过诉讼程序,部分委托人已经获得满意补偿;

  教育背景:

  中国社会科学院 法律硕士

  社会职务:

  证券从业资格



服务记录
国家征收林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结论:林木补偿标准 解析: ⑴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元。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36000元。14—2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80000元。⑵柞树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30000元。
李群杰律师
2周前
风力发电永久性占地一次性补偿标准每亩多少?
[律师回复] 结论: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解析: 您可以自行前往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查询具体补偿文件。
李群杰律师
1月前
强占农民土地如何办
[律师回复] 结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李群杰律师
1小时前
没有批文征收是否违法?
[律师回复] 结论:违法 解析: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李群杰律师
2周前
征地拆迁程序是怎么样的?
[律师回复] 结论:基本流程 解析: 征地申请→政策审查→勘测定界→发布征地预公告→征地调查→社会保障情况调查→社会保障方案审查→组织征地听证→征地报批→缴纳报批费用征地主要指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
李群杰律师
2周前
18547 已服务人次
宣武区尾号3142,54分钟前分钟前提交了征地拆迁54分钟前
顺义区尾号1310,14小时前分钟前提交了建设工程纠纷14小时前
丰台区尾号8548,1周前分钟前提交了建设工程纠纷1周前
大兴区尾号4810,3周前分钟前提交了征地拆迁3周前
宣武区尾号7389,1月前分钟前提交了建设工程纠纷1月前
律师案例
胜诉青岛平度3•21征地纵火案二审违法暴力拆迁案件全部胜诉
代理方:上诉人结果:维持原判
我的价值:首例因违法暴力逼迁被判处死刑的案件
胜诉张某诉河南濮阳市国土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全部胜诉
代理方:上诉人结果:维持原判
我的价值:为处理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纠纷案件树立了标杆
胜诉如皋市某公司行政强制拆迁案全部胜诉
代理方:上诉人结果:维持原判
我的价值:对于规范行政机关依法强拆行为、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积极意义
14 条案例
债权债务72%924条
损害赔偿74%312条
知识产权94%985条
刑事辩护97%559条
律师文集
李群杰律师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诉讼离婚户口怎么迁回娘家的?
诉讼离婚户口怎么迁回娘家的?
最新修订:2024-11-20
  一、诉讼离婚户口怎么迁回娘家的  在申请法院宣告离婚之后,若希望将户口迁回至原籍,首先必须获得原籍所在地方的公安机关所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通常情况下,您需要向公安机关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必要资料: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户口簿原件、离婚证书以及原籍所在地的接收证明等。随后,凭借上述准予迁入证明,前往当前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在此过程中,您可能需要与相关政府机构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以确保整个流程能够顺利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诉讼离婚户口怎么变更  在进行家庭诉讼离婚后,欲对户口进行相应的更改变动,通常需携带离婚判决书或是调解书、个人身份证件以及户口簿这类关联性的重要资料,前往户籍的归属地公安部门进行相应的手续办理。若是涉及到将户口迁移回原本的户籍所在地的话,有可能还会需要获得原户籍地同意接受的书面许可证明文件。在整个流程环节中,应当严格遵守公安机构的相关规定和指引,如实填写各项申请表单,并提交所有必需的材料。关于户口变更的具体操作步骤及要求,可能会因为地域差异而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您向当地的公安机关作更细致深入的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三、诉讼离婚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办理手续  在完成诉讼离婚程序之后,若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通常情况下,您将需要准备如下资料:即离婚证书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文书、个人户口簿以及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然而,若迁入地存在特定的政策规定或者要求,您可能还需要提交迁入地的接收证明文件等额外材料。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首先,请您前往迁入地的户籍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并获取相应的准迁许可证;  其次,凭借该准迁许可证,返回原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  最后,携带上述所有证件及迁移证等相关材料,前往迁入地办理正式的落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申请离婚后,欲迁户口回原籍,需先取得原籍地公安机关的迁入许可。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及原籍接收证明等文件。取得迁入证明后,再到现户籍地办理迁移手续。过程中,可能需与政府部门沟通协商,以确保顺利进行。
李群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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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可以办居住证吗?
取保候审可以办居住证吗?
最新修订:2024-11-20
  一、取保候审可以办居住证吗?   取保候审不可以办居住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应当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人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保证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核实保证金已经交纳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后,将有关法律文书、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和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收到有关法律文书和材料后,应当立即交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执行。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核实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的身份以及相关材料,并报告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后,通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派出所执行。   二、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一)取保候审的申请: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聘请的律师。   (二)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7、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8、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取保候审是很多的犯罪主体都想向审理案件的司法机关提出的,一般情形下,其提出的请求都不会被法院所受理,但是若是提交的材料满足条件,也可以办理取保。对于那些在被判处取保候审等的处罚的公民,是不能办理居住证的。
李群杰律师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刑法规定走私核材料罪怎么判?
刑法规定走私核材料罪怎么判?
最新修订:2024-11-20
  核材料在我国管制是非常严厉的,如果需要运输,都必须要经过海关的监管才行,但是生活中往往就有人逃避海关监管而擅自走私核材料,殊不知这种行为会构成走私核材料罪,这个罪名的处罚也是非常重的,那么一旦走私核材料,到底该判多少年,下面就来告诉大家走私核材料罪怎么判。   一、走私核材料罪怎么判   走私核材料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从事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口的核材料,破坏国家对外贸易管理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走私核材料罪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1、走私核材料罪侵犯的客体是对外贸易管制。   核材料属于违禁品,国家禁止这些物品自由流通,其性质不同于可合法流通的一般商品。因而,走私核材料侵犯的是特殊的对外贸易管制,即慈止货物、物品进出口的制度。核材料走私是近些年来开始出现的一种新型走私行为。核材料比之武器、弹药具有更巨大的危害性和潜在危险性,往往为国际恐怖组织重金收买,所以走私核材科带来的利益更加巨大,使得走私分子不惜以身试法去从事此种活动。核材料的走私比之其他货物、物品的走私,性质更为严重,对国家对外贸易管制的侵犯性更大,因而法律把这些走私活动作为走私犯罪的首要打击对象。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以伪装、藏匿、冒充、欺骗或其他方式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核材料的行为。   所谓核材料,是指可以用来制造核武器的各种材料和核燃料。核武器是利用原子核反应所放出的能量起杀伤破坏作用的武器,有原子弹、氢弹等,核武器的杀伤破坏力量是毁灭性的,它的制造也极为复杂和特殊,尤其需要专门设施和材料。在核材料中最重要的就是核燃料。核燃料是能大量释放原子能以供动力利用的物质,它是核武器产生巨大爆炸力的基础。   目前核燃料一般是指铀235、钚239等容易发生裂变的同位素。不到50公斤的铀所释放出的能量基础相当于2万吨化学炸药。由于核燃料的特殊性,往往是核材料的走私分子的犯罪对象。走私核材料,是根据走私物品的性质来认定其达到情节严重从而构成走私犯罪的,所以构成本罪,对所走私物品的数量没有要求。只要走私上述物品,其行为本身就可视为情节严重,原则上均应以犯罪论处。当然,如果是数量很小,且综合全案看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况,根据刑法第13条“但书”规定,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任何单位以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在实践中,本罪犯罪分子往往具有营利的目的,但法律并未要求本罪必须具有牟利或其他目的,所以不论以何种目的进行核材料的走私,都可以构成本罪。   走私核材料要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来对犯罪分子进行处罚,情节较轻则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情节严重可能会被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大家了解了走私核材料罪怎么判这个问题之后,一定不要做违法犯罪之事,否则会给自己造成麻烦,如果涉嫌该罪,最好及时聘请律师来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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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石景山区律师行业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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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前
解答的很详细,态度很好。感谢感谢
zmw***3268
北京市-宣武区
2天前
给到满意答案
zmw***8667
深圳市-福田区
1周前
律师很有耐心,对我的疑问都解答得很清楚详细,回复也很及时,非常感谢律师的服务。
zmw***5898
深圳市-龙华区
1月前
态度很好,非常专业。
zmw***8149
北京市-东城区
1月前
给到满意答案
zmw***1740
北京市-大兴区
1月前
服务优质,回复很快,形象专业
zmw***8982
深圳市-宝安区
4周前
很专业解答很详细,五星好评。
zmw***1924
北京市-通州区
3周前
谢谢
zmw***9988
北京市-房山区
1月前
专业5星,响应5星,服务5星
zmw***3113
北京市-通州区
4周前
谢谢
zmw***6504
北京市-顺义区
1月前
回复的很有耐心,态度也很好,非常棒
zmw***9993
深圳市-盐田区
5天前
服务优质,回复很快,值到推荐。
zmw***9256
深圳市-龙华区
3天前
服务很好,说的仔细。谢谢!
zmw***9694
深圳市-福田区
3周前
服务很好,说的仔细。谢谢!
zmw***3843
北京市-东城区
3周前
专业和优质服务,让我解决大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