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拆迁补偿款不满意,打官司还是谈判好?
拆迁维权究竟是什么?相信很多被拆迁人朋友对这个问题都存在不同程度上的疑惑。
暴力反抗就是维权吗?打官司就是维权吗?事情远没有这么简单。
从理性角度和实践总结出的经验来看,依法展开全面维权才是对被拆迁人的负面影响最小、帮助作用最大的选择。
在提到依法维权的技巧时,拆迁律师常常会提到谈判和诉讼。那么被拆迁人遇到拆迁补偿争议问题时,应该直接和拆迁方打官司,还是先和对方谈判呢?
维权的目的是拿到补偿,而不是撒气。
“泄愤式维权”是现实生活中很常见的一种现象。很多被拆迁人在盲目维权的过程中,很容易钻进“不争馒头争口气”的牛角尖,抱着“反正自己家也没有了,钱也没有了,什么也没有了”的悲观想法,把时间精力都浪费在和拆迁方死磕。到最后被拆迁人自己都不清楚,自己做出某些“维权”行为到底是为了出一口气,还是为了争取补偿。
简单来说,被拆迁人这时通常是被遭遇侵权的委屈愤怒冲昏了头脑,一叶障目不见泰山了。
因此,拆迁律师建议:你所做的所有行为,都应该直指提高补偿、拿到合理补偿这个最终目的,让违法侵权者承担责任、付出应有的代价只是附加结果。
被拆迁人要时刻谨记,咱们维权的主要目的是过好自己的生活。所以暴力抗拆、和工作人员在言语肢体上发生冲突,以及对压低咱们补偿的拆迁者实施打击报复行为,都是绝对不可取的恶性维权手段。抛弃了错的,被拆迁人才能更好地找到对的维权方式。
1、时间充足就先谈判,谈判不成就马上启动法律程序。
了解过拆迁律师的一些胜诉案例的朋友们可能会发现,实践中专业拆迁律师维权时,并不会严格区分谈判和“打官司”谁先谁后的顺序,而是会审时度势地“打、谈结合”着帮助被拆迁人维权。
征收准备四部曲:
(1)被拆迁人朋友自己进行维权时,可以先找一张纸,将拆迁进行的整个过程分阶段写下来;
(2)根据学到的拆迁法律知识,将各个阶段可以行使的救济权利和可以启动的法律程序对应列出;;
(3)将自己正处于哪个阶段标记出来;
(4)根据当前时间,将各个法律程序启动的法定期限、剩余时间都一一标注。
做好以上准备工作后,被拆迁朋友可以根据剩余期限的长短,来判断自己是否还有“先礼后兵”的时间。
剩余期限较长的,被拆迁人可以先一边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搜集维权证据材料,一边主动联系拆迁方进行协商,争取不战双赢;协商不成的,或当下剩余期限已经很短的,被拆迁人可以直接委托专业拆迁律师介入。一边尽快整理证据材料启动复议、诉讼等法律程序,一边通过寄送律师函等方式与拆迁方建立谈判和对话的通道。
这样审度时势的方式虽然比较“笨功夫”,但是对咱们不够了解法律规定和实践维权技巧的老百姓来说是比较容易直接上手的。但如果被拆迁人朋友已经遭遇强拆等重大人身财产安全威胁的,一定要直接联系律师启动法律程序开始维权,这时就绝不能再拖延时间了。
2、一手诉讼一手谈判是最稳妥的办法。
很多成功维权的案例中,被拆迁人最终获得高补偿,并不是依赖于法律裁判的强制执行,而是在具有法律强制力的裁判结果的约束下,能让拆迁方正视被拆迁人的合法诉求,从而使双方在有效谈判后,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协议并督促对方直接履约。
所以在明网温馨提示:不要完全切断与拆迁方的谈判。协商谈判不成,不要抵触启动法律程序维权;在复议或诉讼等过程中,也不要抛弃谈判这一重要的维权途径。毕竟一开始咱们就说了,所有维权手段都是为了实现维权目标而服务的,咱们的维权的目的是提高补偿、拿到补偿,而绝不仅仅是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