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请了拆迁律师是不是就能多拿补偿款?
拆迁请了拆迁律师是不是就能多拿补偿款,到底能拿多少?
这个通常被拆迁人的补偿诉求,拆迁律师能不能单方面的帮你搞定,补偿到底能提高多少?是要看房子本身的条件和拆迁进程等等相关的因素。但是,总的来说,补偿的高低是根据周边市场价值来决定,要参考周边的市场价。
征收补偿到底要给多少钱才算是公平、合理的,法律是没有明确确定的,影响征地补偿的项目有很多,如土地补偿费按土地产值6-10倍补偿,具体相关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那么,有没有相关的法律做出过说明呢?
有的,下面看下《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这里有几个要点要说明一下,一个是按照土地的原用途进行补偿。另一个是对补偿的内容也做了相关说明,除了土地补偿费,还有安置补助费,再就是地上附着物还有青苗补偿费。青苗补偿就比如,土地上有种植一下果木类的,可以增加收入的树木等,这些在土地征收的时候,也是要给予补偿的,毕竟有的果木一年也可以带来不少收入。
根据法规,土地补偿费是按耕地被征收前三年的平均产值的六至十倍。土地安置费是按照人口来计算。安置补助费也有一个相应的补偿区间。
《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由于各个地区的情况的不同,所以相关的补偿也就有所不同,都是有各个地区的主管部门来制定补偿标准。但是不能低于原有的生活水平,有些地区,根据特殊情况可以提高补偿标准。
如果你有拆迁补偿不合理案源,可以联系在明网,后台留资,我们会为你安排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