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服务
VIDEOS

拆迁补偿款不足以支付周围地区平均购房款,是否合理?

393 观看 2024-12-31

 一个地方要实施征收拆迁项目,首先由政府作出意向性的规划文件,然后在听取被征收人意见的基础上,作出正式的征收补偿决定。征收决定做出后会有相应的征收补偿标准,具体的补偿标准规定在地方征收补偿方案中。由于各地方经济环境的不同,各地方的补偿标准和方案也是不同的。但不管各地方怎么规定具体的补偿标准,都必须遵守一个原则底线,即:保证被征收人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

  如何理解“保证被征收人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呢?在明律师来解析下这个问题。

  一、征收中,保证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是指对于房屋拆迁补偿总额,不应低于其入市交易价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该条明确规定了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标准应该以征收公告发布时,周围房屋的市场价格为基准。也就是说,政府征了老百姓的房屋,给的补偿款至少要能买到周围同样类型位置的房屋。

  相对应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也就是说,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要保证拆迁后的生活水平,不能比拆迁前差。所以征收方给出的补偿标准,至少要保障自己有能力购买当地同等标准的房屋,才能判定该标准在合理范围内。

  总而言之,如果说征收方给的补偿款不足以支付周围地区平均购房款,那么该补偿款是偏低的。征收补偿偏低,实质损害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对此,被征收人是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维权的。

  二、不论是选择货币补偿(要钱)、还是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要房),都不能低于房屋的本身价值。

  对于房屋补偿方式,法律赋予了被征收人选择权。即:被征收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一种最有利于自己的补偿方式,可以是货币补偿,也可以是产权置换补偿。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如果在征收中,征收方只固定给予货币补偿或者只给产权置换,规避被征收人的选择权,这都是违法的,被征收人可以维权。

  而重点要关注的是:不管是选择货币补偿,还是选择产权置换,其最终结算下来的补偿利益都以房屋本身价值为衡量标准。也就是说,征收补偿的最低限度标准,应是“拆一还一”。对此最低标准,是绝对不能再打折扣、做减法的。

  因此,无论是想要钱、还是想要房,被征收人可以自由选择。在选择时,一定要反复查看获得的拆迁补偿是否合理,产权置换比例是否不低于1:1,拆迁补偿总额是否不低于被征迁人房屋的本身价值。如果所获补偿过低,被征收人一定要及时咨询律师,并采取相应的法律救济手段。(文|黄小仙)

版权声明:对语音解答及内容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如何找到更适合自己的好律所?
律师信息完善
108项真实律师信息,助力律师筛选
亲办案例丰富
律师亲办案例一键查询,放心靠谱
平台服务数据齐全
服务信息数据化呈现,律师服务一目了然
耿佳慧
在明律师事务所
离婚后房产未过户又再婚怎么办
彭诚
在明律师事务所
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可以随便填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