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好“6个主动”“4个警惕”,拆迁安置补偿轻松翻倍!
拆迁就像是一场追逐赛,全国各地都拉开了席卷之势,而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则成为了大家的关注焦点,通过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大家都可以清晰明了的知悉自己的房屋价值。但因为全国各地的经济差异,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因而这方面也成为了被拆迁朋友争议最大的困惑。
今天在明网拆迁律师针对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总结出了“六个主动”和“四个警惕”,来全方位保障被拆迁朋友的合理安置补偿权利:
1、房屋征收拆迁公告。
2、房屋拆迁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3、政府部门对房屋做出的法律文书(违章建筑的处罚决定书等)。
4、房产证,土地证,宅基地证。
5、房屋买卖合同。
6、建设房屋时向有关部门缴纳或被处罚的费用的凭证:被相关部门处罚的法律文书等。
对一个行政行为不服,应当自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从法律维护利益的角度而言,拆迁法律程序简单讲,就是以提高拆迁补偿为目的而进行的一系列法律规定的流程或者手续。
如拆迁律师就是从法律规定的流程和征地拆迁过程中的项目审批文件,房屋和土地的相关手续等作为着眼点,娴熟掌握和运用其中的技巧来提升拆迁安置补偿的。所以充分掌握事关征拆的详尽信息,是提高拆迁补偿安置的基础条件。
老百姓一定要积极主动地去了解相关法律程序,否则就很有可能错过上述法律时效,错失维护利益时机,维护利益之路将愈发艰难,甚至最终本就处于弱势地位的老百姓就只有被动等待结果。
选择房屋周边的位于征拆项目范围之外的标志性建筑物作为参照进行全方位的拍摄,真实有力地记录房屋的位置及存在事实,及其内部装修、布局电器等,用以避免拆迁方使用违法偷拆等手段给老百姓的维护利益行动造成阻碍。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文明的进步,建立法制社会的社会意识的增进,大多数的面临征拆难题的百姓都懂得要选择法律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武器,然而总是有心无力。
拆迁律师建议正面临征拆问题的老百姓:如果有不懂的问题请及时向专业律师寻求帮助,毕竟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有些常常被自己忽略的细节都有可能是征地拆迁维护利益的关键环节。
在拆迁律师咨询的时候,常常会问到大家“是否已经在安置补偿协议上签字?”这个问题,主要原因是什么呢?
其实,在安置补偿协议上签字,就说明你已经同意且双方自愿达成协议上的内容,签字后就拥有了法律效力,将在维护利益救济的行进中加大举证难度。请大家一定要重视,一个小小的签名将很有可能将自己的维护利益路堵塞,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但并不是说所有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都不可以签字,只要是合理、合法,内容清晰明了,所有权利义务详尽,而且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并鼓励大家尽早的达成所愿的。
在此,拆迁律师还要特别提示这种典型的附带“陷阱”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千万不要“碰”:
1、仅口头协议的。
2、未保留一式两份的书面协议在手的。
3、在空白纸、空白协议内容上签字的。
4、拆迁安置补偿内容条款模糊不清、义务主体不明确的。
拆迁方送给你书面资料让你签字以证明你已经收到这份书面资料的签字就叫签收。一般情况下,凡是要你签收的,都是对你产生法律效力的文书。所以建议拆迁户要慎重,必须要了解所签收文件的内容,不明白的最好不要签收,已经签收但不明白意思的,强烈建议你咨询专业拆迁律师。
不要将证件等原件书面资料交给拆迁方,避免拆迁方上收原件后,以被拆迁人无充分举证材料为由阻碍维护利益行动的进行,如有必要可以提交复印件,即使查看也不要脱离自己的视线范围。
第一,不图快;第二,不轻率。
建议正在经历拆迁的老百姓可以善用“拖”字诀,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慢慢观察,仔细研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合理范围内共同探讨出获得最大利益的合法维护利益策略。切勿冒失暴露自己的底线,导致自身的合法权利得不到全面有效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