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层楼只给30万?关于宅基地拆迁补偿,忽视细节,就是白扔钱!
现如今,随着城市的快速扩张,农村宅基地拆迁的情况也越来越多。而对此,农民最关心的就是宅基地的拆迁补偿问题。
有农民表示,自己家的宅基地拆迁时,2层楼只给了30万,考虑到自己的建房成本和日后的生活安置,这点拆迁补偿确实有些少。
关于拆迁补偿的问题,很多农民都想探求一个标准,可是因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并没有一个全国统一标准。而且,考虑到很多农民都是首次经历拆迁,对于一些宅基地拆迁的细节问题,并没有太多的认识,以至于在拆迁补偿上很容易吃亏。
那么今天,我们就来谈一谈农民在面对宅基地拆迁时,应该注意的细节,防止“白扔钱”的情况发生。
怎样的宅基地拆迁才算合法?
我们在讨论拆迁补偿之前,农民最应该注意的就是去判定宅基地拆迁是否合法。只有合法的宅基地拆迁,农民的权益才会有保障。
具体内容体现在以下2方面:
1、在拆迁流程方面
合法的拆迁流程必须按照发布征收公告,现场情况调查及确认,发布补偿和安置方案公告,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流程进行。其中,征收公告以及补偿和安置方案公告,对农民来说最重要,前者是告知农民宅基地即将面临征收,而后者就是告诉农民未来的安置和补偿方法。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没有明确的征收公告或者只有一张征收通知,就直接进行宅基地拆迁,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农民可以进行举报。与此同时,自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农民有权利对宅基地拆迁相关事宜提出异议,要求拆迁方举办听证会,在这个过程中,农民就能捍卫自己的权益。如果拆迁方不给这个机会,那就是非法拆迁。
2、在拆迁方案方面
按照国家规定,当执行宅基地拆迁工作时,拆迁方必须具备“一书四方案”,即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与此同时,在发布的征地公告中,必须明确农民的安置方式和安置地点。
虽然,“一书四方案”表面看起来对于农民并没有太大影响,但是,这些拆迁方案恰恰能够反映出拆迁方的做法是否合规,有没有能力承担整个拆迁作业,如果有,农民的后续补偿才更靠谱。此外,对于农民的安置方式和安置地点,必须进行书面表示,这样才有据可循,单纯的口头承诺并不会受到法律约束。
宅基地拆迁中,需要农民留意的细节有哪些?
除了在整个拆迁流程和拆迁方案上,农民要当心以外,忽视细节,也相当于“白扔钱”,尤其是以下这2个细节:
1、拆迁工作各阶段不能重叠
宅基地拆迁必须按照上述正规拆迁流程进行,因为每个阶段都有各自的作用,各阶段之间不能重叠。比如,在现场情况调查及确认阶段,实际上是拆迁方对于农民宅基地的实地测量和登记,它的作用就是为了确定宅基地的权属关系、面积和界限,最终确认无误后,需要农民签字。
但如果在这个阶段,农民发现在财产调查确认书中,存在“宅基地权属人,同意拆迁补偿方案”或者“以租代征”等相关字眼,农民千万不要签字。因为“宅基地的实地测量和登记”与“签署补偿安置协议”是完全两个独立的步骤,两者一旦重叠,农民在后续的补偿安置上,将失去与拆迁方周旋的机会。
除此以外,宅基地征收和“以租代征”完全是两个概念,后者在赔偿上要少得多。
2、补偿下发的方式和期限必须明确
一般情况下,宅基地拆迁时的补偿方式主要分为货币补偿、安置补偿以及二者相结合。而无论是哪一种补偿方式,农民都要记得“先补偿,后拆迁”这个最基本原则。而且,农民一定要明确补偿下发的方式和期限,眼睛不能只盯着补偿金额,否则,农民很可能无法及时获得全额补偿,后期只能干着急。
比如在补偿下发的方式上,是决定分期补偿,还是一次性补偿;在补偿下发的期限上,是与农民确认拆迁安置协议同步,还是在协议签署后的具体期限内支付。
一定要明确这些细节,并要求这些细节内容体现在拆迁安置协议里面,如果不能,或者只是一张“空白协议”,农民就坚决不能签字,这样才能避开对方挖下的“坑”。
农民该如何去做,才能保障利益最大化?
在面临宅基地拆迁时,农民只有做到以下2点,才能保障自身利益最大化:
1、不要提前抢建
很多农民,为了获得更多的拆迁补偿,都会选择在征收公告发布后进行提前抢建。而这样的建筑在法律上并不会得到保护,也无法获得相应的赔偿,甚至农民很可能会因涉嫌敲诈,而被问责。
2、农民要提前对宅基地确权
因为在现有的政策下,宅基地确权证书是证明宅基地权属关系的最直接证据。而如果农民没有提前对宅基地进行确权,那么很容易面临宅基地被当地村委会收回的情况,届时农民很可能无法获得宅基地补偿。
所以建议农民,无论当地有无拆迁计划,还是要先对宅基地进行确权,有备无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