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红丽律师团队收获双锦旗“捍卫法律尊严 维护百姓利益”
日前,湖北省xx市的被征收人李先生和胡女士向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梁红丽、张天雨、孟临寒3位律师赠送了两面锦旗,旗上写有“捍卫法律尊严 维护百姓利益”和“正义的守护者 人民的好律师”字样。那么,这两位被征收人究竟在征拆中经历了什么?梁红丽律师团队又是如何帮助她们排忧解难,争取合法权益的呢?
【基本案情:同一片区同一项目的相近遭遇】
委托人李先生、胡女士的房屋位于湖北省xx市某区,被列入了当地“xx宿舍片旧城改建项目”(李先生的房屋在B片,胡女士的房屋在A片)。
李先生房屋所在楼为4层楼房,李先生的房屋在第1层,因对涉案项目的补偿安置条件有争议,李先生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征收启动后,李先生停止了自家经营的百货商店的营业并搬离了涉案房屋。
不料,2019年5月8日,李先生发现涉案房屋二、三、四层被拆除,其所有的一层房屋屋顶部分毁损、透光,毁损后的房屋安全性、居住功能皆丧失。同年7月28日,李先生的涉案房屋被拆除。
2019年5月19日,另一位委托人胡女士的房屋也被区城区改造更新局强行拆除。而在此前的3月23日,区政府还向胡女士作出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
【律师代理:强拆遭确认违法,补偿决定被撤销】
梁红丽律师团队在承办案件后始终紧密跟进案件的最新进展,并对两位委托人进行实时的指导和帮助。发生上述情况后,梁红丽律师团队指导李先生向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区城区改造更新局实施的强制拆除房屋行为违法;指导胡女士向xx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区政府的涉案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
最终,两起案件相继传出好消息:李先生一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区城区改造更新局关于其不是本案适格被告的辩解意见不应予以采信。
在李先生未签订补偿协议,区政府也未作出补偿决定的情况下,房屋即遭拆除,法院最终判决确认被告的上述拆除房屋行为违法。
胡女士一案中,法院经审理认为,区征收办只向胡女士送达了房屋价值《分户评估报告》,并未提供证据证明送达了其余3份《分户装修评估报告》《分户构筑物评估报告》和《临时安置补偿评估报告》,剥夺了其申请复核及鉴定的权利,程序违法。
且被诉征收补偿决定未提供证据证明产权调换房屋是否予以价格评估或确定该价格的依据,违反了《评估办法》的规定。
法院最终判决撤销被告区政府作出的涉案征收补偿决定,责令其重新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截至目前,两起案件中的强拆行为均被判决确认违法,征收补偿决定也均被依法撤销。两位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在梁红丽律师团队的努力下得到了初步的维护,案件仍在进一步的办理中。
梁红丽律师团队想指出的是,纵观这两起案件,在补偿未落实前采取不法手段强制拆除房屋是其共性,这种行为给行政法治、公权力机关形象带来的伤害不容小觑。在明律师始终希望征收方能够将依法行政、依法征拆放在首要位置上,切实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施行10年来一以贯之的“先补偿,后搬迁”原则,兼顾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和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财产权益,而不是人为地将二者对立起来,甚至保一个丢一个。在所有人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坚信类似的违法情形将会逐渐减少,征拆将变得更加和谐、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