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案件可以做风险代理吗?
什么叫风险代理、什么是风险代理?
风险代理,通俗的理解就是律师在帮当事人打赢官司后当事人再支付律师代理费。
风险代理收费是指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时,只收取基础费用,其余服务报酬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就委托事项应实现的目标、效果和支付律师服务费的时间、比例、条件等先行约定。
达到约定条件的,按约定支付费用;不能实现约定的,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二、律师风险代理规定、哪些案件不能风险代理?
1.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2.律师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 下列情形除外:
1)婚姻、继承案件;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4)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征收拆迁案件为什么不能风险代理?
1、风险代理的案件律师责任心不强
在征地拆迁案件中,不像一般的民事案件,只需提起一两个诉讼就能解决问题,律师在为当事人提高补偿的过程中需要进行大量的工作,包括调查取证,与拆迁人谈判,进行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拆迁征收中经常会出现紧急的情况,例如拆迁人威胁利诱、强拆、偷拆,被拆迁人遭遇这些情况时,往往束手无策,这就需要专业拆迁律师赶往现场紧急处理。从律师接手案件到补偿达到当事人的满意是需要律师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所以,在律师工作的过程中必须有相应的经济保障,才能有更强的动力为当事人办好案件。
2、接受风险代理的律师都是小律师,大团队不会接受风险代理
征地拆迁维权律师团代理的案件,一般都有两个以上律师负责,有主办律师、辅办律师,能及时的为委托人处理好突发情况,在明网在人员配置方面也付出了很多的资源,所以,前期支付一定的代理费是必须的,是律师和律所生存的保障。
在现实中有的当事人可能为了贪图小便宜,前期不愿支付代理费,但这样的当事人往往补偿提高不了、反而会耽误了最佳的谈判时间、诉讼时间。
真正有能力负责任的律师会收取一定费用,与当事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只有收取代理费的律师才会高度的负责任,不会因为案件的复杂变化而放弃当事人的利益。所以当事人不缴纳代理费可能存在这样一种风险,律师不好好办理案件,以及案件存在困难时,律师不愿积极去找到突破口,从而损害了委托人的利益,所以,委托人对待风险代理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3、法律不允许律所接受风险代理,接受风险代理的律所不是专业的正规的团队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行政诉讼案件不能进行风险代理,征地拆迁案件中往往需要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所以律师要遵守相关的规定,针对此类案件不能进行风险代理,律师违反相关规定不仅会受到相应的处分,此时,当事人的权益也会受到损害,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拆迁补偿的提高是委托人一生中的大事,不要因为一时的利益计较,选择了风险代理。征地拆迁又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法律业务,很多办案经验需通过实际操作才能获取,只有具有专门拆迁法律知识、实践经验的律师才能帮助委托人与拆迁人抗衡,才能为当事人争取更多的利益。不负责任的律师进行的风险代理只会严重损害了委托人的权益,错失最佳补偿提高的时机,委托人选择代理方式时一定要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