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缴纳工资的10%合法吗?
一、公积金缴纳工资的10%合法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住房公积金应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础,按5%-12%进行计算。
具体来说,在设立市区的城市(尤其是地级市),无论是职工个人还是用人单位,其所规定的住房公积金最低缴费比例均不能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并且原则上也不应超过12%(整体合计的缴存比例应维持在10%-24%之间)。
此外,对于城镇内个体工商户以及自由职业者等群体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则应该原则上参照他们在上一年度的月平均纳税收入来计算核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二、公积金缴纳基数是什么标准
公积金缴存基数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关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标准,明确规定如下:
1. 住房公积金的计算基础即为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其具体核算办法为: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等于职工本人全年工资总额除以实际发放工资月份数。此处所述“职工本人的全年工资总额”,即是指各个用人单位在一年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员工的所有劳动报酬总额。
2. 在职职工每月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不得低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期发布的全市工资水平,而对于诸如下岗、内退等特殊情况的职工来说,他们每月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金额则不得低于全市基本生活费用。
3. 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及其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为12%,其他性质的单位则根据自身情况在8%-12%之间进行选择。值得注意的是,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应与单位为其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比例保持一致。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缴存比例,则可以参照市政府相关文件的规定来执行。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三、公积金缴纳基数是按照什么标准
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如何依据的制定标准
住房公积金缴纳的基础数额,通常以雇员在过去一年中的月平均工资为准。而对于新近加入公司的员工以及从其他公司转入此单位的新职员来说,则应按照其当月的实际薪酬来计算。
然而,在设定缴存金额的上限时,必须遵循以下规定:即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超过该员工工作地点所在的自治区或直辖市的统计部门所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同时,缴存金额的下限也不能低于当地政府所制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根据规定,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12%计算,单位和个人最低比例不得低于5%,原则上不超过12%,总比例10%-24%。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的月缴存基数,参照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