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姓名::
陈先生
手机号::
15926533874
内容::
1998年承租了单位公房一套居住至今,没签书面合同,每月在工资单里扣水电费和房租,2016年听说单位整体搬迁后,单位停止了扣房租和水电费了。2022年单位整体搬迁到农村,荆州市市政府会议纪要决定有荆州市城投公司收储我们单位土地准备拍卖。 一月前,单位张贴通知,以单位公房是危房要求我们无条件腾让公房,不然断水电。为此,我想咨询如下问题: 一,我这种租赁是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吗?单位可以随时中止合同吗? 二,根据荆州市公房承租拆迁管理条例中的规定,承租方人可以有三种安置办法一是产权置换,二是经济补偿,三是先房改再按产权房进行经济补偿。但现在,单位要求我们无条件腾让公房,我们怎么办?如果单位向法院起诉,要求我们搬出,法院会受理吗?是行政主体还是民事诉讼? 三,我这样类型的公房拆迁你您们经办的多吗?有胜诉的可能吗? 四,如果有您们代理,律师费用很高吗?大约整个案子结束需多少钱? 谢谢能给予解惑
添加时间:
2024-06-28 19:58:20
状态:
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