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律师
DETAILS
执业认证:11101201****2340
执业律所:深圳在明师事务所 / 督导律师
律师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建设工程纠纷
所在地区:北京市
张春韬律师的简历:


  【个人资料】

       执业证号:

  11101201011742746

  个人综述:

  毕业于哈尔滨工程大学、工学和法学双修。有理工科缜密严谨的逻辑思维同时兼具人文社科所应秉持的道德观念和文化素养。身兼亚洲动物保护基金会中国区法律顾问。从事法律工作十五载,深耕民商事法律领域、行政法律领域。以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在行政诉讼;民、商事诉讼及非诉业务领域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代理数过百起案件;其中“王某某诉江苏省仪征枣林湾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房屋搬迁协议案”,被最高人民法院选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十大参考案例。该案形成于行政协议相关立法尚不完善的2017年,案涉协议因有违行政程序正当原则被撤销。终于,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发布了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司法解释,同时发布十个参考案例。法治的进步从根本上需要通过每个具体案件的案件推动,这就是个案的价值。

  执业理念:

  专业 勤勉 诚信 严谨

  擅长领域: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征收拆迁与补偿安置;养殖场征收拆迁补偿安置;环境保护项目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工业企业关停治理、征收;冶矿行政许可;行政协议纠纷、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国家赔偿等行政诉讼;

  2、民商事案件的诉讼、仲裁;国际商事诉讼、仲裁;公司法律风险防范、公司破产清算、重整、公司股权转让、知识产权案件;

  刑事辩护、刑事自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

  执业经历:

  北京市汉衡律师事务所、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部分典型案件

  行政案件

  1、 江苏省淮安市李先生等十二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案件;

  2、 江苏省泰兴市李先生等三十户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案;

  3、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岳女士房屋征收补偿案;

  4、 辽宁省营口市张先生房屋征收案;

  5、 山西省太原市王先生养殖场拆迁案;

  6、 山西省临汾市田先生等七户房屋征收案;

  7、 安徽省阜阳市李先生等五户宅基地房屋拆迁案;

  8、 河南开封市某村集体土地征收维权案;

  9、 北京市昌平区武女士等三人房屋征收案;

  10、 湖南省溆浦县夏先生土地征收案;

  11、 四川省简阳市曾女士等房屋征收案;

  12、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碑林区三十户业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案;

  13、 厦门市海沧区黄先生房屋征收案;

  14、 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某村土地征收村民小组集体维权案;

  15、 广东省清远市某村养殖场征收维权案;

  16、福建省莆田市柯女士房屋征收案;

  17、浙江省仪征市王先生房屋征收案(入选最高法行政协议十大参考案例);

  18、浙江省湖州市周先生、刘先生房屋征收案;

  19、江西省九江市胡先生房屋征收案;

  20、福建莆田市童氏父子宅基地征收案;

  21、广东省从化市邓先生等八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案;

  22、黑龙江省鸡西市某区姜女士、李先生等两户国有土地棚改征收补偿案;

  . . . . . .

  企业行政征收案件:

  1、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某公司征收案;

  2、四川省新津县某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征收案征收案;

  3、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二十一家小企业厂房征收集体维权案;

  4、浙江省金华市十一家工业企业征收案;

  5、上海市松江区某纺织企业厂房征收补偿案;

  6、四川省简阳新机场60家企业厂房征收补偿案;

  7、广西省柳州市某矿粉厂侵害国有土地使用权损害赔偿案;

  8、北京市怀柔区某外加剂公司企业厂房强拆除及国家赔偿案;

  9、湖南岳阳市某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厂房强制拆除及国家赔偿案;

  10、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某服装公司征收案;

  . . . . . .

  民商事案件:

  1、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某贸易公司合同纠纷案;

  2、 浙江省永康市某机电设备制造公司合同纠纷案;

  3、 河北省廊坊市陈先生国有土地使用权侵权案;

  4、 湖北省恩施州某采砂厂矿业权纠纷;

  5、 河北省廊坊市陈先生宅基地使用权纠纷;

  6、 河北省张先生等十二户商品房买卖纠纷案

  6、 浙江省南通市四建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

  7、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港务局劳资纠纷案;

  8、 辽宁省本溪市某公司诉国有资产管理局国有资产出让合同纠纷案(案件标的额约两千万余);

  9、 河南省洛阳市某集团股东权益纠纷案(案件标的额约一亿五千万余);

  10、北京市昌平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11、宋某离婚后财产分割案;

  12、陕西省临汾市高女士投资合同纠纷案;

  12、北京某餐饮连锁集团合同转让纠纷案

  13、海南省某投资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

  14、新加坡某投资公司投资以投资人身份参与破产重整案;

  15、辽宁省某投资公司担保纠纷案;

  16、哈尔滨市某汽车贸易公司股权代持案;

  17、哈尔滨某贸易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18、甘肃省张掖市某金矿探矿权纠纷案;

  . . . . . .

  刑事案件:

  1、 王某放火案;2、 马某交通肇事案;3、 孙某盗窃案;

  4、 梁某跨国拐卖妇女案;5、 赵某故意杀人案;

  6、 戴某等七人团伙诈骗案;7、 山东李某绑架案;

  8、 北京田某故意毁坏财物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

  9、北京陈某故意杀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

  . . . . .

  专业文章:

  1、《房屋征收过程中违章建筑的界定与补偿》

  2、《以“棚户区改造”为名征收房屋不能想当然》

  3、《房屋征收过程中房产证被违法撤销如何维权》

  4、《张春韬律师解读: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流程及补偿标准》

  5、《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房屋所附带的院落也要依法予以补偿》

  6、《拆迁征收没有房产证等房屋也要依法予以补偿》




服务记录
拆迁国家补偿标准
[律师回复] 结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解析: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张春韬律师
4天前
国家征收林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结论:林木补偿标准 解析: ⑴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元。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36000元。14—2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80000元。⑵柞树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30000元。
张春韬律师
4天前
失地保险一次性缴费吗?
[律师回复] 结论:一次性缴费年限最多不超过15年 解析: 被征地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方法为:从16周岁开始,截止到征地安置补偿协议签订之日时实际年龄每增加2周岁增加1年缴费年限,不足2周岁的缴费年限按实际年龄计算到月,一次性缴费年限最多不超过15年。
张春韬律师
2周前
拆迁补偿签字后发现不合理怎么办?
[律师回复] 结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解析: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张春韬律师
5天前
强占农民土地如何办
[律师回复] 结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张春韬律师
2天前
风力发电永久性占地一次性补偿标准每亩多少?
[律师回复] 结论: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解析: 您可以自行前往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查询具体补偿文件。
张春韬律师
6天前
法院仲裁裁决驳回诉讼,仲裁裁决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结论:人民法院经过审查未发现仲裁裁决具有法定可被撤销的理由的,应在受理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驳回申请的裁定。对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驳回当事人申请的裁定,当事人无权上诉 解析: 人民检察院能否对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裁定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法院在答复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检察院能否对人民法院不予撤销仲裁裁决的民事裁定抗诉的请求报告》中批复:人民检察院对发生法律效力的不撤销仲裁裁决的民事裁定提出抗诉,没有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张春韬律师
3周前
征地拆迁程序是怎么样的?
[律师回复] 结论:基本流程 解析: 征地申请→政策审查→勘测定界→发布征地预公告→征地调查→社会保障情况调查→社会保障方案审查→组织征地听证→征地报批→缴纳报批费用征地主要指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
张春韬律师
1周前
没有批文征收是否违法?
[律师回复] 结论:违法 解析: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张春韬律师
4周前
16596 已服务人次
通州区尾号1186,15小时前分钟前提交了房产纠纷15小时前
西城区尾号6547,18小时前分钟前提交了建设工程纠纷18小时前
顺义区尾号1944,1周前分钟前提交了征地拆迁1周前
大兴区尾号4813,1周前分钟前提交了建设工程纠纷1周前
昌平区尾号9941,3周前分钟前提交了征地拆迁3周前
律师案例
胜诉青岛平度3•21征地纵火案二审违法暴力拆迁案件全部胜诉
代理方:上诉人结果:维持原判
我的价值:首例因违法暴力逼迁被判处死刑的案件
胜诉张某诉河南濮阳市国土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全部胜诉
代理方:上诉人结果:维持原判
我的价值:为处理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纠纷案件树立了标杆
胜诉如皋市某公司行政强制拆迁案全部胜诉
代理方:上诉人结果:维持原判
我的价值:对于规范行政机关依法强拆行为、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积极意义
14 条案例
债权债务94%229条
损害赔偿64%276条
知识产权72%780条
刑事辩护62%527条
律师文集
张春韬律师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夫妻债务虚构会判刑吗?
夫妻债务虚构会判刑吗?
最新修订:2024-12-22
  一、夫妻债务虚构会判刑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的明文规定,若夫妻双方恶意编造债务,并以其作为虚假诉求发起民事诉讼,对司法程序产生严重干扰或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实质性侵犯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刑事处罚,同时还可能被处以罚金。   然而,若行为人因虚构共同债务而致使他人的财物受到恶意侵占或者规避了合法债务责任,且该行为引发了其他更为严重的犯罪问题,那他们将需按照处罚较重的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量刑。   另外,倘若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与其协同实施此类违法行为,将面临更加加重的刑责处罚;若在同一行为中还触犯了其他更加严重的罪行,同样需要依据处罚较重的规定来量刑定罪。总言之,只要夫妻双方虚构债务的行为符合以上的法律规定,便有可能因此陷入刑事责任的深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二、夫妻财产转移被发现会怎样   夫妻财产转移被发现,另一方有权请求分割该被转移的财产。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在处理时,会根据具体情况,如转移财产的时间、金额、目的等,来确定转移方应承担的责任和分割财产的比例。总之,夫妻财产转移是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三、夫妻财产转移如何规避法律责任   夫妻一方若有转移财产的行为,另一方可采取以下措施规避法律责任。首先,保留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交易明细等,以证明财产转移的事实。其次,在发现财产转移后,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转移的财产,防止其进一步流失。再者,依据《民法典》规定,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对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若转移财产的行为构成犯罪,如职务侵占等,受害方应及时报警,让司法机关介入处理。总之,要及时采取行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因财产转移而导致自身利益受损。   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夫妻恶意编造债务提起虚假诉讼,干扰司法或侵犯他人权益,将受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及罚金。若导致财物侵占、规避债务责任或引发更严重犯罪,将依较重法律定罪。司法人员滥用职权同谋者,刑责更重。总之,虚构债务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张春韬律师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新婚姻法婚前财产的规定是怎样的?
新婚姻法婚前财产的规定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2024-09-27
  随着《民法典》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一、婚前财产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国早期的婚姻法等相应法规中,对婚前财产未作规定,默认结婚后所有财产为双方共有财产。但经修改的婚姻法中规定婚前财产属夫妻之一方所有,相关规定如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在理解婚前财产时应注意如下方面:   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   2、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具体内容   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四类:   (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3)婚前财产的利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利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结婚登记日后一方单独获得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外,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简化财产关系,便于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依照新婚姻法婚前财产的规定,夫妻任何一方的婚前财产都只属于自己,不属于对方,也不会因为婚姻状态的延续而变成双方共有财产。在结婚前夫妻父母为购置房屋出资时,应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对于婚前财产的划分与界定也有具体叙述。
张春韬律师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个税抵扣赡养老人可以填爷爷奶奶吗?
个税抵扣赡养老人可以填爷爷奶奶吗?
最新修订:2024-11-26
  一、个税抵扣赡养老人可以填爷爷奶奶吗   在韪例的个人所得稅制度中,关于赡养老人的項目可以包括爷爷奶奶这一群体在内,但需满足以下两个前提條件:   首先,爷爷奶奶的所有子女必须都已经离世;   其次,他們的年龄必须达到六十歲以上。法律明確規定,个人所得稅專項附約扣減意味著,在個人所得稅法中,許可扣減的項目包括子女子女教育、繼續教育、重大疾病醫療、房貸利潤或房屋租金費用、以及奉養老年父母等六類專項附約。而在奉養老年父母這一部分,被奉養者主要是指年滿六十歲的父母親,以及那些所有子女都已經离世的年滿六十歲的祖父爺、外祖父爺。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个税速算扣除表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我国个人所得税速算扣除表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累积预扣税率法的实施方案主要是通过将各个月份的累计总收入减去相应的扣除项目,然后参照综合性的所得税比率表来计算出累计应缴纳的税费总额,接着再从已缴纳的税费中进行扣除,最后得出当期应缴纳的税费金额。具体来说,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等于累计总收入减去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以及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等各项因素。值得注意的是,累计减除费用的计算方式为每月5000元乘以纳税人在本年度截至当前月份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   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三、个税速算扣除数的计算方法有哪些规定   关于个税速算扣除数计算方法的具体规定   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我们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首先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具体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 = 月度薪资收入金额 - 所有的社会保险费用 - 现行起征点 (即5000元);然后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的数值,利用既定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来计算最终的应纳税额。这一过程有着明确且严格的法律规定予以指导。   《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关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减除费用和税率问题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计算应纳税额。   对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执行。   个人所得税抵扣可以涵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但需满足一定条件。根据现行法律,赡养老人专项扣除适用于父母年龄达到60岁及以上,或已故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年龄达到60岁及以上。因此,在满足年龄条件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抵扣可以包括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获得荣誉
2011年度石景山区律师行业先进个人
2011年度石景山区律师行业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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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律师收到的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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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人诚恳 292
学识渊博 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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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满意 623
形象专业 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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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推荐 599
zmw***9622
北京市-宣武区
1月前
经验丰富回复很快值得推荐
zmw***4302
北京市-顺义区
1月前
服务很好。回答及时。有耐心
zmw***5451
北京市-昌平区
3周前
认真负责,专业过硬,回复及时
zmw***8539
北京市-崇文区
1月前
律师很有耐心,对我的疑问都解答得很清楚详细,回复也很及时,非常感谢律师的服务。
zmw***7036
深圳市-罗湖区
4周前
非常好的律师
zmw***1213
深圳市-坪山区
3周前
挺负责任的,回答的比较清楚,值得推荐
zmw***5527
北京市-大兴区
1月前
律师很有耐心,对我的疑问都解答得很清楚详细,回复也很及时,非常感谢律师的服务。
zmw***6712
北京市-门头沟区
2天前
服务优质,回复很快,形象专业
zmw***2451
深圳市-罗湖区
1月前
给到满意答案
zmw***2001
北京市-房山区
3周前
服务很好,说的仔细。谢谢!
zmw***6238
深圳市-坪山区
1月前
谢谢
zmw***7606
深圳市-南山区
1月前
回答速度很快,回答很清晰一听就懂
zmw***6817
北京市-丰台区
1月前
挺好的,晚上11点多钟还在忙着回复我的消息,挺敬业的。